當沖交易盛行,也讓違約交割問題日漸嚴重,根據證交所統計,今年券商申報投資人股票買賣違約金額,1月份5.74億元、2月份2億元、3月份4.26億元、4月份4.76億元,但到5月份飆增至14.12億元,6月份達17.21億元,呈現明顯增加趨勢。其中違約交割的個股,主要集中在熱門航運股長榮、陽明、中鴻、萬海等
財經專家謝晨彥指出,所謂違約交割就是拿不出賠錢款項,以當沖客違約比例最高,而違約交割最容易發生在當天跌停的個股上。他舉例,假設今天當沖長榮,在價格200元時買進10張(此時不用拿出任何本金),結果長榮沒多久被打進跌停鎖死,一直到收盤前都賣不掉,如此一來投資人要在T+2日,補上虧損金額20萬(不含手續費),拿不出來就違約。「事實上,當沖難度很高,要在短短4個半小時內完成買賣、控管資金、計算停損,初學投資人真的不要輕易嘗試。」
至於違約交割會怎麼樣?有資深營業員向本刊表示,通常在違約交割確認發生時,券商會先與客戶協商,討論如何還錢,若無法達成共識,券商法務部便會向法院申請執行扣押名下財產,或是扣押每月部分薪資,分期攤還違約交割金額,直到清償,此外,也會同步通報聯合徵信掛上信用不良紀錄。
「券商法務部都很強悍、很專業,原則上互打官司,賠錢方一定吃虧,所以多數投資人無論如何就是想辦法籌錢。」營業員繼續表示,除此之外,投資人還要繳交一筆最高7%的違約金給券商,「這筆罰款不是違約交割金額的7%,而是當天成交金額的7%,非常可怕,曾有客戶違約交割金加罰款付不出來,拿房子做抵押,最後全部賠掉。」
最後,除了民事上的問題,恐怕還得面臨刑事責任。某法務主管表示,若投資人違約交割的金額、交易量、成交比重綜合判斷後,足以影響整個投資市場的秩序,那麼投資人可能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之刑事責任,遭檢察官起訴後,還可能面臨3年至10年的刑事責任以及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以上2億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