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在致詞時表示,本次國家風險評估報告透過更具深度及廣度的自我檢視,已為我國未來幾年面對洗錢犯罪威脅奠定因應基礎,行政院也要求各政府機關將本報告作為重要指引,共同提升洗錢防制能量,打造更透明有序的金融環境,為產業建立穩健的發展環境,並持續遵守國際規範,善盡國際義務與責任,讓台灣扮演國際打擊洗錢犯罪不可或缺的角色,成為亞太地區的典範,贏得國際社會的尊敬。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本次國家風險評估係繼2018年我國首度發布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後,時隔3年,第2次進行國家層級風險評估。本次風險評估過程動員全國各相關公、私部門參與,歷時近1年始完成,在洗錢威脅部分,首次就近年相當猖獗的「非法賭博(含網路博弈)」進行評估。
另在洗錢及資恐弱點方面,亦首度將「虛擬資產業」與「線上遊戲事業」等近年較廣為犯罪者利用之洗錢及潛在資恐管道,及「藝術品拍賣業」、「汽車買賣業(含二手車買賣)」與「當鋪業」等尚待瞭解的產業納入風險評估的範疇,使本次風險評估得以反映國際趨勢及我國現況。
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表示,本次國家風險評估的結果,能提供金融機構有用的資訊,除將其納入各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評估外,金融機構對於國家風險評估辨識出較高威脅的犯罪活動及容易遭該等犯罪所利用的業務,應考量發展相關可疑交易表徵及強化控制點,以加強監控。
身兼高檢署檢察官的洗防辦執行秘書蘇佩鈺進行簡報時提到,台灣深受洗錢非常高度威脅的犯罪共有10大類型,包含毒品販運、詐欺、走私、稅務犯罪、組織犯罪、證券犯罪、地下匯兌、非法賭博(含網路博弈)、貪污賄賂及智慧財產犯罪等;高度威脅之犯罪則有第三方洗錢。
而在較易被利用於洗錢、資恐行業或部門,包括非常高弱點的本國銀行、虛擬資產業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高度弱點則包括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線上遊戲事業、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郵政機構、證券商、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銀樓業、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人壽保險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農業金融機構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14項。
在資訊透明度不足部分,公司組織以非公開發行公司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風險較高;信託則以民事信託風險較高。至於資恐威脅方面,臺灣屬於低度風險;非營利組織以人民團體、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及社會福利慈善類財團法人等3項,屬於較有風險類型。此外,我國資武擴風險在北韓部分的風險評等為中度,伊朗部分評等為低度。
我國身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簡稱 APG)之創始會員國之一,長期遵循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所頒定的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對恐怖活動、組織、分子之資助行為)及防阻資武擴(資助武器擴散)國際規範,對於參與國際防制洗錢等工作不遺餘力。
為符合 FATF 40 項建議要求,今年3月起,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統籌進行國家洗錢、資恐及資武擴風險評估,由47個公部門機關部會、29個私部門公會及機構,在國內外專家顧問的協助下,透過4場大型的國家風險評估程序會議,以及無數場的跨部門小型會議,結合不同專業領域之資訊及意見,經由持續密集的討論與凝聚共識,深入、全面且精準地勾勒出台灣當前所面臨的風險全貌,今年12月正式確認評估結果及完成相關作業程序,工程相當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