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民眾見狀打電話報案,警消到場後,將挨撞的詹姓女機車騎士送醫,所幸詹女僅左髖部挫傷、左後大腿挫傷,無生命危險,警方得知肇事駕駛事後逃離現場,鎖定車號後,通報攔查該車。 警方事後在民權公園前發現肇事車輛,還發現駕駛吳男在內側車道步行逃逸,一路搖搖晃晃,無視往來車輛,十分危險,趕緊上前將他帶到路邊,卻聞到他身上陣陣酒味。 吳男向警方坦承酒駕肇事,但卻拒絕警方酒測,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