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6 05:28 臺北時間

【四大惡師引恐慌3】龜山暴力師硬拽學童一層樓 師師相護汰除機制難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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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姓老師將小耳症學童從2樓拖到3樓,遭法院判刑定讞。圖非當事人。(翻攝桃園龜山國小臉書)
陳姓老師將小耳症學童從2樓拖到3樓,遭法院判刑定讞。圖非當事人。(翻攝桃園龜山國小臉書)
桃園龜山國小也有一位陳姓老師,在課堂上呼叫一名患小耳症的C生,因對方回答聲音太小,要C生再回應一遍,C生不從,陳師竟開始動粗,先大聲質問:「我講話你不會回答喔?」然後抓住C生的衣服,將他高舉離地,並繼續質問:「你要不要再說一次?」全班都被陳師的舉動嚇到。
事後,陳師將C生帶到學務處訓誡,結束後又因C生不願一同返回教室,竟從C生的背後強拉其書包,把他從2樓拖到3樓,但遭暴力相向的C生仍不願跟陳師進入教室,而是坐在走廊地板上,陳師見狀又強拉他進教室。C生回家後將此事告知父母,父母氣得提告,法院雖已經判陳師傷害罪定讞,但學校就是不肯將他解聘,非常誇張。
針對不適任教師難以淘汰的問題,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師師相護是最關鍵的原因。依台灣現行制度,相關案件是由涉案老師任教的學校自行調查、議處,但應該要由獨立單位調查,才能維持公正客觀。
人本認為,英國制度最值得台灣學習,該國中央設有教學監管局,針對嚴重不適任教師案,組成專業行為評議委員會,以聽證會形式、按照民事訴訟法規檢視證據,決議涉案教師終身解聘或暫時停聘,就算暫時停聘,老師想恢復教職也需接受審查,不像台灣時間到了就可直接恢復教師身分,不需審查。
長期關注教育議題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曉丹、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涂予尹也指出,台灣現行制度有許多缺失,例如調查程序以校內為主,缺乏獨立性;學生的證詞易受質疑,未依權力不對等做調整。
2位學者認為,台灣對教師的規範缺乏專業指引,也欠缺建全審查制度及資訊整合平台,導致不適任教師汰除機制難以發揮功能,亟需檢討改進,以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安全。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4.11.06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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