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2 07:30 臺北時間

19歲女工讀生遭經理硬上猝死 家屬怒控「避孕藥」害命!解剖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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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文創店經理與19歲女工讀生上床,沒想到女子卻猝死而遭家屬控告。(示意圖,pixabay)
一名文創店經理與19歲女工讀生上床,沒想到女子卻猝死而遭家屬控告。(示意圖,pixabay)
一名年僅19歲的高雄少女小玲(皆化名)在擔任某文創店工讀生期間,與該店經理阿偉展開戀情並多次發生性關係。事後,阿偉會提供事後避孕藥供小玲服用。未料,小玲身體狀況陸續出現不適,卻仍與阿偉發生關係,最終小玲因呼吸困難緊急送醫,不治死亡。小玲家屬質疑死因與服用避孕藥、身體超負荷及延誤送醫有關,因而向阿偉及文創店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近千萬元。
判決書指出,事發前小玲吃完避孕藥後,已出現臉部、頸部麻痛及胸悶等病徵,並有就醫紀錄。在2020年6月28日致命當天,儘管小玲已表明身體不舒服,阿偉仍霸王硬上弓,小玲隨即出現呼吸困難等危急症狀,阿偉依然延宕撥打求救電話,直至下午才撥打119通報,不過為時已晚,小玲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下午宣告死亡。
小玲的雙親控告阿偉與文創店,堅稱阿偉明知小玲患有心血管疾病,卻仍讓她服用避孕藥,並在身體抱恙之際「強迫」發生性行為,種種過失行徑導致小玲血壓驟升,誘發主動脈剝離致死,且延誤送醫導致憾事發生,故求償醫療、殯葬、扶養及精神慰撫金,總額高達977萬餘元。
然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小玲家屬的主張證據不足,法醫解剖鑑定的結果推論,小玲的死因是升主動脈剝離性動脈瘤破裂出血,引起心因性休克,屬於「自然死亡」。小玲生前短期服用的避孕藥與其心血管疾病並無直接關連,也無法佐證會增加主動脈剝離的可能性。此外,醫院記錄顯示小玲在身體不舒服期間仍維持日常作息與運動,未見急性劇痛或嚴重異常,判定她的死亡是偶發、突發的事件。
高雄地方法院最終認定,家屬無法舉證阿偉的行為與小玲的猝逝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與過失責任,因此裁定駁回家屬對阿偉及文創公司的全部連帶求償請求。
更新時間|2025.10.12 07: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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