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日召開「長榮空勤人員因病延誤就醫,應立即檢討航空業職場健康保障飛行安全」專題報告,邀請勞動部長洪申翰、民航局長何淑萍等人說明備詢。
何淑萍會前受訪表示,民航局12日晚間得知消息後,便立即要求長榮說明,隔天長榮雖有簡單說明,但民航局認為報告內容對案情了解有限,所以昨(14日)派人直接到長榮了解飛航時間等作業情況,以及當班人員是否填寫組員報告。根據目前所知,座艙長並未通報機長。
何淑萍表示,民航局已要求長榮徹底檢討改進,包含作業SOP、應變通報機制,以及員工休假缺乏彈性的部分,目前仍待長榮提出檢討報告。

今日多名立委不分朝野都針對長榮空服員抱病值班離世一案要求勞動部積極修法處理,指出長榮航近年頻繁因違反勞基法、工會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被裁罰,但對比公司營收,裁罰金額可謂九牛一毛,不痛不癢毫無嚇阻力。
對此勞動部長洪申翰坦言,對照長榮航的違規頻次,裁罰金額確實太低,除了加強勞檢,勞動部會再跟地方政府商討裁罰標準。洪申翰也認為,員工請病假長榮航就要沒收全勤獎金,這點其實不合理,未來會用制度要求保障勞工權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今日上午則聚集立院前表達3大訴求:法定病假天數30天內,應有一定天數被保障,禁止雇主因為員工請病假而有不利待遇;申請特休假和天災期間不出勤是員工基本權利,所有天數都應禁止雇主因為員工請特休、天災假有不利待遇;不利待遇不應該僅限於全勤獎金,以考績、班表、升遷等方式箝制勞工請假,也包含國定假日被加重懲罰、相關權利被剝奪等,主管機關都應明定為不利待遇的樣態,以免雇主無限擴張管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