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先生向本刊表示,去年他發現新竹國稅局50萬元清潔標案,有廠商涉嫌圍標,他向廉政署檢舉,原以為檢舉人身分受到保護,不料政風處調查後,將全案的資料跟吹哨者的個資一併移送新竹地檢署。近日,C先生接到通知要他出庭作證,他一頭霧水,打電話問書記官,對方賣關子不肯說,只告訴他「來就對了」。
為此,C先生請假搭車從台北南下出庭作證,發現是去年他舉報的檢舉案,認為自己的身分曝光,擔心日後廠商的律師經閱卷,看到筆錄內容,他的身分會因此揭露。C先生第一時間先提醒檢事官,身為檢舉人出庭做筆錄,恐會有身分曝光的風險。檢事官卻認為他在鬧事,態度強硬要求他先配合回答問題。
「問題都很無厘頭,一直浪費檢舉人的時間!」C先生不滿表示,檢事官不客氣地問他「你有看到廠商圍標嗎?」「如何得知廠商圍標?」「政府採購案是公開的嗎?」「你怎麼查的?」感覺檢事官沒有經驗,內容紀錄也輕描淡寫,對於C先生擔心個資恐會因律師閱卷外洩,檢事官也只僅寫下「證人請求保護個資」草草了事。
C先生說,過程中,檢事官文字紀錄還不到一張A4紙,他擔心個資外洩不想作筆錄,對方卻朝他大吼「去請律師遞狀,有危險就報警,要不然來告發」,讓C先生認為沒有同理心,更後悔出於一片好心揭弊,卻讓自己惹了一身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