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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既成道路補償加碼 最高公告現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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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既成道路補償加碼 最高公告現值30%
新北市115年「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計畫開跑,此次補償價格分兩大級距,以公告現值為準,10年內補償20%、10年以上則加碼補償至30%。(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115年「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計畫開跑,此次補償價格分兩大級距,以公告現值為準,10年內補償20%、10年以上則加碼補償至30%。(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115年「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計畫開跑,此次補償價格分兩大級距,以公告現值為準,10年內補償20%、10年以上則加碼補償至30%。(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115年「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計畫開跑!針對都市計畫內道路及交通用地,未徵收卻已開闢被迫成為「既成道路」的土地,補償價格劃分兩大級距,以公告現值為準,10年內補償20%、10年以上則加碼補償至30%。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早期部分私人土地因公用地役關係長期供大眾通行,雖劃設為道路或交通用地,土地卻仍屬私有。計畫執行至今已完成取得逾9000平方公尺土地,雖然剩餘未徵收土地尚無精確統計數據,但市府持續編列預算,透過公開競購機制協助地主處理權屬問題,解決私有土地無法自由處分的困境。

工務局說明,今年度補償機制有顯著優化,相較114年度底價統一為土地公告現值20%,115年度改依持有年限劃分2大級距。土地持有年限未達10年者,底價維持以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20%訂定;而土地持有年限達10年以上者,底價則調升至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30%訂定。

工務局說,此項調整對於長期持有土地的地主更為有利,展現市府保障長期貢獻地權者權益的決心。

另外,今年度持有年限認定也更趨彈性且人性化,除了以原始登記日期為準外,若地主是透過繼承、配偶贈與或2親等內親屬贈與取得土地,只要能提供完整佐證資料,持有年限均可合併計算。

工務局認為,這確保了家族傳承土地的地主不會因為產權移轉而損失應有的補償加乘。申請土地須為都市計畫道路或非都市計畫區交通用地,且現況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使用,並以單筆地號持分為受理單位,即使地籍持分複雜,所有權人亦可個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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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06 03: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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