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大甲夜市」的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是台灣海線歷史最悠久的夜市,營業至今超過40年。其實最早一開始,夜市攤販是合法經營的;直到21年前修憲「凍省」後,「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隨之廢止,攤販許可證失效,大甲夜市討生活的人們都要遵守警察宣導,如果被檢舉,只能透過大甲夜市攤販協會協調。
【阿母ㄟ大補帖番外篇】WiFi、廁所都能借 他帶頭讓大甲夜市變「合法」

因為他的努力,大甲夜市目前有將近百家小吃攤商,都有一張「合法身分證」了!正兄弟當歸豬腳麵線負責人林嘉偉接任大甲夜市攤販協會理事長6年來,輔導攤商合法經營、改善環境衛生,「夜市的大家就像自己的兄弟姊妹,希望夜市生意更好、更進步。」

「6年前,剛好上一屆大甲夜市攤販協會理事長不再續任,大家推選我來服務。」林嘉偉謙虛表示,為了讓夜市同業合法做生意,他配合市府規定,今年初依「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成立大甲夜市攤販管委會,由他擔任主委,讓大甲夜市成為台中市第11個合法夜市。

嘉家樂肉丸第二代老闆鄭柏承說:「以前不合法,跑給警察追,下午5點以後才有辦法推攤子出來……現在都有攤販證了。他(林嘉偉)出來服務後,夜市環境也有改善,管委會每天派貨車出來收垃圾,方便店家作生意,假日也有設置分類垃圾桶給遊客使用。」

東港肉丸第二代老闆李泰和是管委會副主委,「大家都是用心替這夜市服務,我們都沒領薪水。」因市府希望觀光夜市要有方便遊客使用廁所的地方,他們集思廣益,推動「友善店家」,徵求有意願的店家提供遊客借廁所、借WiFi、問路服務。

林嘉偉不只每年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降低傳染疾病風險,每年也辦理消防演練,「夜市這條路我設置了20支滅火器,還有救火班,如果有攤頭燒起來,第一時間我們可以做簡易的滅火。2、3年前遇到附近住家發生火災,夜市這裡的兄弟姊妹滅火器一拿,就衝進去滅火。」團結力量大,夜市大夥兒可是同舟共濟,一起努力提升服務品質,希望遊客感受到他們的熱情和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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