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27日傍晚,桃園楊梅一處池塘邊,被人發現一個藍白相間的大型帆布袋,獲報到場處理的員警回憶:「我們把袋子勾上來,一打開就看到一個男性頭顱,他的身體蜷曲,遭繩索、鐵絲綑綁,喉嚨被劃了一刀。」
尋關鍵證據 疑點重重
警方認出死者身上穿的是附近一間電子公司的制服,於是通知該公司員工到場協助指認,確定死者是該公司一名C姓副理後,隨即通知家屬認屍。
員警表示,當時死者的雙親、哥哥,與預定10天後結婚、已懷孕3個月的未婚妻A女都來了,她一看到屍體便驚叫痛哭,還抱著死者大喊:「我下半輩子怎麼過?肚子裡的孩子怎麼辦?」
電子公司同仁證稱,前一天中午,C男接到電話後就離開辦公室,不久,一名歐巴桑打電話到公司,說孫子要綁架老闆卻綁錯人,把人丟在魚池裡,要他們快去救人。A女也向警方表示,未婚夫曾說公司計畫擴廠,他負責發包一些工程,懷疑因此遭綁架撕票。
當年的專案小組成員、現任桃園市刑警大隊偵查員洪俊德說:「我們請A女一同前往死者的公司進行調查,我先仔細檢視C男座位上的桌曆,但一無所獲,接著搜索其他地方,不久,A女突然在C男的座位區大喊,說看到字條。」
警方上前查看,果然發現桌曆中夾了寫著「1230麥當勞石先生見」的字條,A女告訴警方,未婚夫曾遭一名石姓男子恐嚇勒索600萬元、相約談判,可能是接到石男電話才會赴約。
對此,洪俊德起了疑竇,心想:「奇怪,我剛剛找了那麼久,怎麼都沒看到字條?」更詭異的是,專案小組搜索完畢準備離開,請A女上車,她卻找藉口從另一側上車,繞過車身時,又突然大喊:「地上怎麼有一封信?」
警方下車查看,地上果真有封勒索信,內容指控電子公司老闆苛刻、虐待員工,雖綁錯人,但仍要老闆支付600萬元,否則不會善罷干休。不過,洪俊德指出:「發現信封的位置,我上車時也有經過,卻完全沒看到,且當時風雨不斷,信封只有表面沾水,信紙完全沒濕,讓我開始覺得A女有問題。」
自稱情報員 謊話連篇
後來,專案小組請A女提供死者的手機門號以調閱通聯紀錄,卻發現該門號仍有人使用,於是根據基地台位置,趕赴新北市新莊一處賭場抓人,而使用該門號的男子被帶回警局時,A女竟直接指認說:「他就是石男!」
但男子拿出電話費帳單,表示該門號已使用多年,其他賭徒也證稱,案發期間男子都在賭場,有不在場證明。洪俊德說:「我們一度懷疑搞錯號碼,但確認確實是A女提供的門號,就請她再來警局,質問為什麼會搞錯交往8年的男友門號?結果她突然說肚子不舒服,當場暈倒。」死者家屬聞訊,趕到警局興師問罪,說若A女流產,警方要負全責。
洪俊德越想越不對,決定調查A女,竟發現她的名字是假的,A女反嗆:「我是情報員,你們當然查不到!」警方透過管道求證,想當然她說的都是謊言。
警方深入調查後,確認A女的本名,也發現她不僅早已結婚,還有個2歲的兒子。由於她謊話連篇,警方懷疑她與命案有關,但她矢口否認,洪俊德最後放話:「妳不老實講,就自己去跟老公解釋。」A女才承認C男是她殺的。
憂已婚曝光 狠下殺手
原來A女與C男在1992年認識交往,期間又結識現任老公,並在1997年結婚,隔年產下一子。期間,A女騙C男出國深造,C男每月還資助她約10萬元留學費用。另外,A女還告訴C男,自己被吸收成為情報員,須使用假名,C男也欣然同意。
但C男家中不斷催婚,A女想在已婚身分曝光前分手,所以在案發前一天買好安眠藥等犯案工具,案發當天開著租來的車、帶著摻有安眠藥的漢堡,到C男公司附近,打電話要C男上車共進午餐,在他昏迷後加以綑綁,並將車開到偏僻處。
C男漸漸甦醒後,A女拿刀架住他的脖子說:「老實跟你講,我已經結婚有小孩,你放過我可不可以?」C男無法接受,不斷搖頭說:「不可能!」A女聽完後,一刀從C男頸部劃下,接著將他裝入帆布袋,丟到後車廂。洪俊德告訴本刊:「據A女的說法,她棄屍時,帆布袋還在動,研判C男沒斷氣,回家後很後悔,才會裝成歐巴桑,打電話到死者公司,要他們去救人。」
更誇張的是,這並非A女第一次計畫殺人,案發前一年,C男載A女回苗栗老家見父母時,A女竟找4個不良少年,製造假車禍逼C男下車,再以磚塊、鋁棒毆打C男,並將其丟到山谷中,所幸被人發現送醫,動了2次腦部手術,才逃過死劫。
洪俊德感嘆地說:「得知凶手就是A女時,死者的父母還請我問她,是不是真的懷孕?期盼兒子起碼能留下後代,沒想到她竟然說,連床都沒上,怎麼懷孕?」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A女數度哭倒法庭,辯稱不是有意殺害死者,死者家屬則請法官「一命抵一命」。最終,法院依殺人罪將她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要她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