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5 05:58 臺北時間

【時代現場】逃避自由 華山草原上的一場死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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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原是保險業務員的陳伯謙,在草原自治區成立後自稱藝術家、推廣原住民文化,吸引被害人前往他所開設的課堂上課。(翻攝自臉書)
原是保險業務員的陳伯謙,在草原自治區成立後自稱藝術家、推廣原住民文化,吸引被害人前往他所開設的課堂上課。(翻攝自臉書)
華山案涉及性侵、殺人、分屍
挑戰社會對惡的想像與界線
律師為何替其辯護、挑戰廢死?
纏訟4年,最終定讞
如此惡人,何以獲判無期?
早期即入草原、後因當兵淡出的藝術工作者陳楷中表示,「華山草原其實具一定程度排外性。那邊的人自成一格,帳篷的人彼此知道彼此身分。但後期草原舉辦對外的活動,開始有人進進出出,那些人的身分就相對不清楚。」草原對外開放,是希望實踐各種對自由的想像,「但因為不喜歡『界線』,所以逐漸有騷擾事件、白人酒後亂性、甚至有人尿尿到音響裡。」蔡青霖回憶,他們意識到需要界線,「但要不要承認、接受,還在交戰。」

失意的人 來到草原盼能受認同

莊奕凡後來並未強制作出管理行動。因他認為「草原初衷就是讓這裡具有某種自由創造的氛圍,自由的前提是自律,深刻的自律應該是每一個人基於實際參與,經由獨立思考後產生的理解,而非一開始就遵守規則。」案發多年後,他自嘲自己過於天真,「但當時我真的相信,因為草原的本質是『公共空間』,沒有圍欄杆、沒有限制任何人進出,也不是化外之地,旁邊還有警力政治高壓帶,雖然看似超乎常規,實際上,每個人要遵守的事情就跟全台灣要遵守的事情一樣,我認為這是常識。」
外人看來,草原是一內聚力強的集合體,實際上充滿變形—「任何人出現在這裡都可以說自己是野青眾,但也都可以不是,除了莊奕凡。」六雨說,草原開幕不久,莊奕凡父親過世,另一位藝術工作者周能安出面接手,「2人活動風格差異很大。周推動百元藝術教室,任何人都可以來教東西、比較有文創感;莊則走派對路線。」這落差日後成為外界對失序與地下藝術誤解的基底,使命案後,草原與外界一度呈現對立狀態、傷害被害者家屬,無法意識,這自詡「邊緣」的面紗,掩飾了某些人的欲望面貌。
華山草原自治區成立後,不少藝術工作者來草原等待發聲的機會,但草原最後變成遊樂場,也埋下命案的遠因。(導演謝升竑提供)
陳伯謙是經陳楷中引薦而來到草原。陳楷中收文物、也做標本,2人因為地下文物的交易而認識。「我觀察陳伯謙喜歡自己看起來像是獵人、軍事狂、刀客、原住民、對山很了解。熱愛被崇拜與喜歡,希望在這些方面被認同。」陳楷中說。
缺乏認同,源於家庭。陳伯謙的父親是眷村子弟,好擺架子、愛喝酒,是電影工作者。陳伯謙小學成績不錯,曾在小一、小二出演殭屍片,其妹幫忙梳化,弟弟則很畏縮。陳父有家暴史,陳母常因此離家出走,陳父返家若不爽,3兄妹就得挨揍。直到陳伯謙國中,陳父較少在家,才免於皮肉痛,高中時父母終於分居,監護權歸母親所有。
陳伯謙國中開始接觸標本,考上中正高中,因課外活動多成績不良,高一被留級2次,後轉至泰北高中,共念5年。考上大學後,陳伯謙肄業,為減輕家中經濟負擔、也考慮職業榮譽性,轉至空軍官校就讀。不過,軍中派系文化讓他適應不良,大二後再度輟學,開始跟著高中時代的生物老師工作、每月賺8千至1萬元左右的生活費。退伍後,他先到社子花市從事盆栽業1年,後來跟店長出來開店,又到朋友的花店擔任設計師、成為店長。不過2、3年後,因工時過長而離職,此後經濟狀況一直不穩。
為了糊口,陳伯謙轉而投入石化業7、8年,在此認識妻子,交往2年後步入婚姻。婚後轉為保險業務員,但沒有太好的業績。案發前,他決定自行創業,但收入每月僅1萬元上下,收支不穩成為他與妻子衝突的來源,2人在案發前已冷戰多時,呈分居狀態。陳伯謙曾多次向一起玩刀具的朋友傾訴妻子「去吃外面」「把我當工具人」「在家接受情緒暴力」,案件發生前,對破裂的關係已無修補意願。

做夢的人 標榜自由而毫無管制

無論陳伯謙、芽芽,或是草原上的核心參與者,或多或少,都感覺疏離。「一次我訪談周能安,問及這一代創作者缺乏什麼?周能安回:情感的交流。但我對這答案很困惑,因為他們排練時已不斷說話、卻還感受匱乏。究竟是『什麼』黏著他們不放?」劇場工作者吳思鋒觀察,那無以名狀的感受,使草原上的人自命邊緣,「但邊緣具能動性、拒絕進入中心;草原上的人具體來說較近似『邊陲』。也就是處於資源上的弱勢,隨時等待進入中心。」
陳伯謙入駐草原,便是在周能安推動教學的階段,「所以我和他不熟、他也不在我的想像內。他就是來完成個人計畫,專注蓋房子跟推廣他想推廣的東西。」命案發生後,外界批評草原缺乏審核機制才引發悲劇,莊奕凡直言難以接受「是因為草原才有命案」這樣單一連結的批評,「畢竟若有任何審核機制,陳伯謙恐怕是最符合社會秩序想像的人。」但他也不否認草原應該對陳伯謙造成質變。
根據精神鑑定報告記載,陳伯謙在蓋小木屋的2、3年前發現外公母親是賽德克族,由於陳父也曾參與電影《賽德克‧巴萊》拍攝,將此符號化為自身象徵成為他最想完成的事。為了推廣部落文化,他花費20多萬元在草原興建「野居草堂」,自稱老師或者藝術家。這樣的標籤與符碼,輔以草原獲得的鎂光燈效應,陳伯謙獲得了從未有過的尊敬與肯定。
被害人高小姐最後足跡出現在野居草堂,使陳伯謙被列為重要嫌疑人。(翻攝畫面)
不過,在其他人眼裡,陳伯謙與藝術的距離很遠。陳楷中說,陳伯謙的標本製作技術根本不夠精良。而紀錄片導演謝升竑在記錄草原活動時曾訪過陳伯謙一次:「他很主流,是唯一帶錢買材料來蓋房子的人、會說冠冕堂皇、要把這裡打造成文化藝術場域等語彙。」
謝升竑形容莊奕凡是個做夢的人,「他有提出願景的魅力,這對很多年輕創作者有吸引力。」他觀察到不少藝術工作者來草原等待發聲的機會,「但草原最後卻是遊樂場。案件發生前草原就歪了,這個歪不是莊奕凡的預期,但他當時才23歲,他也沒想到這個實驗會變成這麼糟跟歪。很多人不負責任、就是去消費場地,因為標榜可以自由在這裡做任何事而沒有管制。」
 陳楷中認為,草原自治區試圖實驗「人在『自由』本質之下會做什麼事」。隨出入分子複雜,草原開始演變出私有化制度,而那是有些人原欲逃離的。「後來發現,人類恐怕需要資本主義,因為人不會為了公有的東西負責。許多人來此是為了反標籤、認為自由就是跟責任脫鉤。」最終陳伯謙視為精神堡壘的野居草堂,即是在這層疊複雜狀態下,化為檢方眼中的命案現場。

可疑的人 說辭違常理高父盯梢

2018年6月17日,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派遣員警來到林森南路近市民大道,正對著民進黨黨部對面的華山大草原,於野居草堂中帶走陳伯謙。數小時後,陳伯謙以性侵、殺人且分屍的理由遭拘提。
「我們懷疑他很久了。」中正一分局偵查隊說明,一開始,芽芽(高小姐)僅被認為失蹤,漸進調查卻擔憂她恐遭不測。「一開始調閱華山周遭監視器去確認高小姐蹤跡,因監視器不足,花很多時間比對,甚至擴大範圍到市民大道路段等,把華山大草原的範圍都包起來,最後研判高小姐沒有離開過草原。」
根據警方記錄,芽芽於5月29日曾拜訪陳伯謙並遺留水壺於草堂。陳伯謙隔日告知她後順帶提出一要求:「我問到司法院的承辦人了,今天妳來的時候不知道方不方便帶個筆電協助我處理一下文書作業?」芽芽未正面回覆陳伯謙是否要前往幫忙處理文書作業,僅和陳伯謙說當晚要到父親的菜園摘除虎頭蜂窩。隔日,陳伯謙又問芽芽是否在華山大草原附近,「要不要來幫我看家?我去小七列印東西處理工作。」這次她帶著筆電前往、然後消失。
「家屬曾經多次詢問陳伯謙高小姐下落,陳伯謙說高小姐跟著『彩虹團體』去苗栗,家屬去尋卻撲空。」後陳伯謙供稱芽芽僅在門口跟他打招呼、將電腦寄放在草堂、未曾進去。高說:「筆電很貴重,芽芽平常都不讓人碰,所以我特別問他:『你和芽芽熟嗎?』他說沒有,豈非不合常理?」讓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開始有所懷疑。
高和警方嘗試查證,但並不容易。最後接觸者為陳伯謙,無法證成他與芽芽的消失有完全必然的關係。日子一天天過去,陳伯謙起居如常。他好好吃飯,也曾回家。芽芽回來的機會愈發渺茫,妻子失魂落魄,這薄弱線索是高唯一希望,他決定守株待兔,天天在野居草堂外盯梢。

變態的人 稱想將屍體做成標本

陳伯謙原自首為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凶手,日後他卻翻供否認,對被害者家屬遺留謎團與創傷。(東森新聞提供)
6月17日,高和警方在草堂外觀察,「發現陳伯謙在收拾東西、懷疑他要潛逃,所以就把他找來。」中正一分局偵查隊表示,一開始陳伯謙不肯說,但對他懷柔攻勢,「相信你這幾天很不好睡。」「我們已經在懷疑你,希望你交代實情。」「如果不吐實,一輩子都會被糾纏。」後,陳伯謙自白了—
他供稱自己是臨時起意性侵芽芽後,以手勒其頸部使她窒息死亡,再藏屍於草堂的軍綠色塑膠箱。因怕事跡敗露,才決定分屍,後臨時起意,切下左側乳房跟外陰部想做標本。其餘屍塊則棄置於陽明山焿子坪。警方要陳伯謙帶他們尋屍,當日於棄屍地點起獲屍塊。警方以自白及物證宣布破案。
性侵殺人分屍已然極惡,凶手還想將屍體做成標本,如國外變態殺人魔的劇情使華山案引發輿論譁然。儘管如此,照警方敘事,這並非一宗具複雜社會結構問題的刑事案件—
衛福部資料顯示,性暴力侵害一直「穩定」存在,其中雙北、台中、高雄的都會區發生比例更是偏高。自2008年至2017年統計也可以看出,熟人加害雖占性暴力大宗,陌生人加害的比例,也持續在4.7%與9.5%間浮動。求歡不成、錯手殺人,並非首例;至於分屍雖非常見刑案,卻是掩蓋犯罪行為的一種「合理」行為。因而案發初始,長年追蹤社會案件的我沒有決定跟進。直到2019年8月,華山案一審判決,陳伯謙被判處死刑。
陳伯謙的辯護律師黃致豪替其上訴。近年他擔任多起重大刑案如鄭捷、龔重安、王景玉等加害者的辯護律師,但這些案件至少有精神疾病或社會安全網的關懷;因逞欲而犯下的華山分屍案,黃致豪逆風辯護,千夫所指。「接下是因家屬問過其他律師,沒人願意。」基於被告權利,黃致豪沒有拒絕。他說當初想得單純:「有罪案件是多數刑事律師最愛的案件,辯護策略多是認罪、道歉、求情、賠償,對律師來說義務已盡,沒有良心問題,所以初始主張認罪即可。」但當參與偵查,卻發現,「這起案子看不到對被告有利或對他不利的證據,且媒體『創作』的內容與卷宗的事實,是百分之兩百的區別。」

​翻供的人 性侵分屍變指稱他人

「檢察官要我們簽字,接受屍體不全。」高自芽芽消失後遽瘦八公斤,他眼眶含淚,不讓水滴落下,一字一字咬牙地說:「小腿、小腿皮膚跟臀部肌肉的部分去哪裡了。一直都不講,不是全屍。」揣測陳伯謙將屍體烹煮後吞食的傳言不脛而走,而打擊不僅於此。
陳伯謙原自白所有事是他一人所為—芽芽來到草堂,跟眾人一起喝麒麟啤酒及淡高粱。此時芽芽沒有醉,和人討論區域保存。夜晚,其他人離開,芽芽無意離去,陳伯謙讓她在野居草堂的沙發區休息。凌晨3點多,陳伯謙躺至芽芽身旁,初始2人沒互動,4點多開始相互愛撫;過程中,陳伯謙向芽芽坦承自己已結婚生子,芽芽震怒、毆打陳伯謙。他為反制,一時失控掐死芽芽、分屍棄屍。
然檢察官偵訊時他翻供,否認性侵及殺人,只有「因氣憤的指侵」。解剖驗屍,芽芽體內有精液反應。陳伯謙又改口自己死後性侵;最後一次,他徹底否認性侵殺人,指稱是一名平日講台語,英文很好、身邊常跟著一位白人的Eric下的手。
陳伯謙說Eric是華山草原要角,跟自己不熟。案發當天,芽芽到草堂寄放包包後去參加草原的活動。晚上10點半,他將草堂關上;半夜,Eric突然來借軍事防水箱。因草原上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軍事防水箱,他沒有多問就借出。約凌晨4點,Eric歸還箱子,他未交接、確認,將箱子放在草堂二天。後來陳伯謙兒子來草原找他,他才想起箱子一事,當天打開發現內有屍體、非常震驚。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是因Eric以知道他家人長相為由,要脅他配合協助處理掉屍體。
「我們認為那是辯護律師教他的辯護策略。因分屍只有輕罪。」中正一分局對陳伯謙的翻供不置可否,認為指稱主嫌另有他人是為拖延偵查進度。黃致豪則說,翻供的確始於他對陳伯謙提出的各種質疑:「追問細節是心理學稱為『認知會談』的技巧,這能分辨一個人對事件記憶的細緻度與關聯性。」追問陳伯謙性侵過程時,「很多東西他說不出來且數次說法都不一致,我當時甚至想他是不是心理變態、在愚弄辯護人。於是跟他說:『你已經在警察筆錄時認罪,不同版本不會比較有利。』後來他才說他沒做。」黃致豪聽聞困擾,「因為在社會氛圍下,他否認等於給自己判死刑。」 

自白的人 警方手法遭疑違程序

不同於警方所述,陳伯謙「自白」不是良心不安,而是受脅迫而成—
陳伯謙被帶回警局的6月17日下午,一名喚徐文建的男子接到高的來電。徐文建在一次爬山時認識高,高知道他十多年前曾擔任立委林國棟助理,黑、白二道通吃、人脈廣,希望徐文建「找一些道上兄弟,看可不可以逼一下讓陳伯謙抖出來。」
陳伯謙供稱自己是在受威脅下才協助分屍與棄屍。圖為被害者被藏屍的箱子。(東森新聞提供)
徐文建表示,「當下跟陳伯謙談過後,坦白說我覺得他沒有做。他覺得被害者來參加活動就不知所去他也很無辜。」徐文建說,他對陳伯謙說,若有生活上的困難或者法律上的問題願意幫忙,「但就是把芽芽交出來。」他給陳伯謙3天的時間「想清楚」,對他承諾,「你3天內把人交出來,我保證不會有人傷害你;但3天後警察就會來處理這件事。」
然當晚中正一分局所長林俊燁上門,帶走陳伯謙。陳伯謙致電徐文建,希望他到場處理,徐文建到場後勸說:「你如果跟我坦誠,我20萬元給你,不然我請兄弟來也是要花這筆錢,不如把錢給你。如果高小姐真的出事、被傷害,有另外的處理方法。高小姐失蹤已經16、7天,家屬最壞打算都有了,不要再折磨人家父母親。」
日後,陳伯謙在翻供筆錄裡說,警方找上他的問話方式,「讓我覺得Eric已經把風向導向我。加上第一時間沒有報警就錯過,所以才承認。」黃致豪表示,根據精神鑑定,陳伯謙的人格特質有做出「虛偽自白」的可能,警方的手法不僅違反正當程序,也有先射箭再畫靶的疑慮。
警方坦言,將陳伯謙帶回偵訊時手中並無證據,「是偵訊過後我們才去扣押。就算如此,我們相信陳伯謙就是犯人。除因間接證據,第一次偵訊時犯嫌會比較沒有心理防備,可信度高。至於凶刀、塑膠墊、裝屍用的塑膠袋,都確定有DNA和血跡反應才認定有證據能力帶回。」然而這樣的「確信」,與陳伯謙能否問責於死,終究仍有一定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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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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