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去年整年「全般詐欺」財損金額,有近70億元流入詐騙集團手中,今年前4個月的財損也已超過21億元,估計整年恐會超過去年財損數字。受害者被詐,心痛錢拿不回來,但一慘還有另一慘,近來詐騙「人頭戶」的手法也越來越頻繁,受害者不只被騙走錢,還成了詐騙集團的「共犯」、觸犯刑事罪,幾乎是人財兩失。
近期社群平台出現「家庭代工」零星接案,看似要讓家庭主婦或是有需要的民眾賺取小額零用錢,但千萬要小心,這是詐騙集團的新花招。當提出想接案的需求,詐騙集團就會以需要拿到「入款帳戶」為由,要民眾用宅急便等郵寄方式,寄出金融卡或是銀行帳戶個資,順利到手後,詐騙集團就將這些個資轉為「人頭戶」,用來詐騙下一位民眾。
檢警追查多數詐欺案件,追到源頭才發現幾乎是「人頭戶」,顧名思義就是詐騙集團用來犯案用的「人頭」,而許多「人頭戶」被檢警找上門,才知道自己成了其中共犯。
一位承辦詐騙案多年的檢察官透露,詐騙集團的萬惡根源就在人頭帳戶,而取得人頭帳戶的方式,除了靠誘騙、綁架脅迫等,還經常以現金買斷,市面上一個人頭戶行情約2萬至4萬元不等;近年洗錢防治政策趨嚴,人頭戶價碼甚至喊到20萬元以上。
據了解,家庭主婦、學生或中低收入戶經濟較弱勢,最容易誤踩地雷,因提供帳戶,進而被起訴詐欺,近期社群平台出現的「家庭代工」零星接案,就是以家庭主婦為主要對象。提醒民眾,法務部已增訂「人頭帳戶罪」,追究提供者的刑事責任,若無法向法官舉證自己是完全無知的受害者,提供帳戶者將被列為詐欺共犯,涉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