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瑞隆指出,張文犯案前,提前在犯案地點附近租旅館,手法類似軍中「前進指揮部」勘查地形,他選在星期五晚上犯案,正是下班時間,利用人潮擁擠、大家匆忙趕車時容易忽略周遭異狀時出手,整起事件應是計畫性犯罪。且他事先在租屋處縱火,燒毀相關事證,也可看出他心思縝密。
張文事後墜樓身亡,說法眾說紛紜,警方還在張的房間搜出25瓶汽油彈、長刀、兩台平板電腦、面罩和護具,可見他事前準備作業充足。鄭瑞隆推測,以張文犯案的動機跟行為研判,他預謀自殺可能性不高,認為張文應想逃跑,根據自稱是百貨公司員工的說法,原本張打算跳樓的地方堆放滿滿的紙箱,恰巧當日「紙箱剛好被清空」,鄭研判張應是失算,只好冒險一試,最後害死自己。
鄭瑞隆指出,空軍志願役的張文,有軍事相關背景、對生存遊戲有興趣,對恐攻行動相當熟悉,應是張文強化犯案的計畫性與執行力,至於是否是集團犯罪,鄭推論張單獨犯案可能性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