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後的開工首日,Uber司機成了第一波面對「開工即失業」的受難者。隨著交通部公路總局對Uber台灣開出11張處分書,約罰2億3100萬元,Uber宣布2月10日後將暫停車輛分享服務,並希望重啓和政府的對話。
在台違法營運4年的Uber,過去已遭取締513件,罰7325萬元。今年1月6日,有「Uber條款」之稱的公路法修正案上路,針對Uber司機不但會開罰,也就是從原來的5萬元至15萬元,提高為10萬元至2500萬元。
不僅如此,還可吊扣或吊銷牌照和駕照,已讓不少司機害怕不敢上線載客,上線司機大約比過去少了三分之一。此外,搭乘Uber的消費者也發現,Uber不僅難叫車,還取消了行車路線圖的資訊提供,以便「避免被檢舉」。
一名Uber駕駛說,「一切都是政治問題。政府卻沒有幫忙解決問題,只是一味地重罰。」許多Uber駕駛表示非常不能接受,計畫召集千輛Uber車路過總統府表達抗議。
政府重罰Uber、車輛分享服務喊停,民眾反應則是兩極,有人支持Uber的創新App服務應用,以及創新的商業模式,認為政府此舉是「鎖國」;也有人認為,Uber不願繳稅,「活該」。
向來支持新創產業的立委許毓仁,在臉書貼文表示,「重罰把Uber趕走了,幫助到了誰呢?既有產業有比較進步嗎?有扶植到本土的叫車軟體嗎?消費者有比較好的服務體驗嗎?」許毓仁認為,用重罰趕走破壞式的創新是最懶惰的做法,政府應該要更積極的為台灣新創引路,帶動台灣產業發展。
不過,政府過去一直要求Uber針對「營業納稅、駕駛納管、乘客納保」等三大合法落地關鍵,提出解決方案,但Uber始終採取拖字訣,甚至在去年11月17日寫給蔡英文總統的公開信,措辭相當嚴厲,直指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Uber。
直到去年12月6日,立法院通過公路法修正案前夕,Uber改採哀兵政策,除了找來五名合作駕駛公開陳情之外,Uber亞太區總經理麥克布朗(Mike Brown)更遠從新加坡來台救援,但始終難擋重罰的命運。
由於Uber始終未面對問題,最終暫停服務、Uber司機失去工作、消費者選擇的權利政府反而蒙上「趕走創新」的罵名,恐怕是產業、消費者、政府的三輸局面。
(首圖: Uber來台四年,始終未解決「納稅、納管、納保」等落地關鍵問題,最終遭重罰而暫停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