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2011年12月6日考試院修正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其中第4條、第5條,規定「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保健營養、保健營養技術、醫學營養、營養科學、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食品暨保健營養學系、營養學系臨床營養組、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營養科學與教育組、食品營養科、系或食品營養系營養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者」才能報考營養師,因此全國大專院校必須更改系名,學生才有資格參加國考。
雖然政策修改,考試院也給了「落日條款」,修正法條的第2款規定「曾修習(人體)生理學、營養學籍實驗、生物化學、膳食療養及實驗……等學科至少7科,合計20學分以上…」,限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31日以前,得應本考試。
修法內容說得清楚明白,就是得改系名,為何亞洲大學保健系拖到今年8月才正式更名?據了解,當初因為前系主任黃佩珍是化妝品科技組的老師,忽略食品營養業界資訊,一直等到補習班提醒學生:「你們系沒改名,不趕緊考上,落日條款一過,就沒機會了」,學生驚慌向系上反映,才趕緊在系務會議通過決議,向教育部提改名申請,但至少有上百名學生權益受損。
對此,該系行政人員出示一紙公文,是考選部於2011年12月15日發給中國醫藥大學的函,內容是告知已經修法,提醒各校準備因應,可是受文者從行政院衛生署、教育部、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及各相關系所都給了正本,唯獨漏掉亞洲大學,系主任謝承紘無奈的說:「當年也不曉得為什麼考選部連排名在我們後面的大學都通知了,就是沒通知本系?」
考選部承辦科長表示:「公文漏掉亞洲大學,是他們的推托之詞,有沒有收到公文根本不是重點,修法長達6年,業界都高度關注,為何只有亞大狀況外?且公布實施之後,以他們的舊系名,學生就是只能用『第2款』落日條款相關規定應考,我們也不曉得他們為什麼那麼晚才更名」。
考選部與亞洲大學互推皮球,雖說考試院發函獨漏亞洲大學,的確是個疏失,但依法考試院只有公告義務,沒規定他要發函給所有相關系所,亞洲大學保健系以培養營養師為該系發展重點,居然對業界都關切的考試資格修法毫不關心,何其離譜!此事已讓積極爭取各項排名的亞洲大學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