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和丹麥導演和製片合作一部紀錄長片,他們到伊朗,和當地的製作團隊合作,時間長達2年。那次經驗很美好,那是互信的問題。跨國共同製片的案子,最重要的是要相信你的夥伴,否則和他人合作不下去。」
近年卡塔詠傾向於和新導演合作,她坦承年輕導演缺乏知名度,以版權預售的方式籌資會有一定的難度。加上伊朗政府沒有好的資金補助系統,她從不申請政府補助,而是自立自強,盡可能接觸上述電影基金。還好在伊朗拍片不貴,以前只要40萬歐元(約合新台幣1,448萬元)就可以拍一部 片,即使近年成本增加,但演員或導演片酬都願意打折,或以股份交換的方式拍片,倒也合作愉快。
卡塔詠對紀錄片情有獨鍾。她認為紀錄片像鏡子,能反映社會現象,只是要把鏡子放在對的地方。紀錄片不像劇情片,「紀錄片的劇本寫的不是對白,而是劇情大綱。」為確保品質,她會要求導演以「研究取代劇本」,要至少和拍攝對象生活一段時間,之後再擬大綱,這過程有時要花好幾年。
但如果是劇情片,就需要好的劇本,「手上有好劇本,一部電影就完成了七成的工作。」她認為好劇本必須呈現畫面感,反映真實世界。30年來,她已經培養出憑直覺判斷劇本好壞的能力,也能嗅出某個劇本是否會得到各影展主辦單位的青睞。
有了好劇本,就要找到對的導演。過去卡塔詠對導演的特質不太在意,如今她和某位導演合作前,會想先了解他的個性、對電影的看法,「人格和個性很重要」。她認為一個才華普通的導演,可以藉著勤奮和努力補其天份的不足,但有些人只是因為好運,意外拍了一部好片,就予取予求,不知付出,「如果變得很自大,我就會和他斷絕關係」。她現在都和新導演合作,將之視為挑戰。
談到對本地電影工作者的建議,她說:「重要的是質量不是數量,製作有質感的電影、講述台灣的故事,忠於自己,有自信。」卡塔詠表示,台灣雖小,但台灣人使用的語言全世界有好幾億人都懂,台灣與鄰國距離近,彼此能了解文化和民情風俗,這都是台灣的優勢。台灣人也嫻熟傳統藝術,這些都可以透過電影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