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胡志明市長大,爺爺奶奶過世後,媽媽獨自扶養我,那時南越、北越一直打仗,我小時候會聽見山上在戰爭的聲音。我讀廣東話學校,媽媽很有氣質,教我讀書寫字,把我教得很好,小時候生活也很好,媽媽有個乾兒子是電影院的有錢大老闆,把我當女兒照顧,他兒子有什麼我也都有,所以我也算是富家千金,哈哈哈。
【心內話】貝殼比黃金更值錢
我媽媽是廣州的富家千金,懷我的時候跟爺爺奶奶到越南做生意,結果國共內戰、大陸淪陷,回不去,爸爸也沒能過來,後來斷了音訊,所以我出生後從沒看過爸爸。
我20歲進越南《亞洲日報》當校對,認識當編輯的丈夫,他是老實人,感覺像爸爸一樣,所以想結婚就結婚了。35歲那年,越共打進胡志明市,很多記者被抓,報館關閉,我跟丈夫、媽媽打算逃離越南,一張偷渡船票要黃金八兩,我們買了3張,船都還沒看到,半路上就被共產黨抓了,財產全被沒收,還坐牢,共產黨一直訊問我們,幸好沒有刑求。
出獄後沒錢,只能在市場擺攤賣麵包跟粽子,日子很苦,丈夫坐牢得了胃潰瘍,身體一直不好。1987年,因為「仁德專案」,我們一家三口才以難民身分來台灣,那時從越南出境到泰國搭飛機,身上不能帶錢,只能帶三只金戒子,一只一錢,來台灣後為了租房子賣掉一只,剩下二只,我保存到現在,不敢花掉。
丈夫來台灣一年後就過世了,我到工廠當女工,很勤快,天天早上七點做到晚上10點,主管好欣賞我。媽媽身體好時會煮飯給我吃,後來她中風生病,我中午跟晚上休息時間就跑回家煮飯給她吃,我很孝順,她想要項鍊、耳環、漂亮的衣服,我都買給她,戰爭逃亡的日子裡她養我很辛苦,不孝順不行的,她97歲過世,過世前她的每一件衣服我都親手洗。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