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新局面裡,統治者歸罪於的「外國勢力煽動」vs.抗爭者所突破的「打國際線」,是其中一條經典線索。但與過去不同的是,在作為國際都市、世界港口的香港,在中、美兩個大國從合作進入對抗的國際局勢急轉彎時期,這條線索的槓桿效應被放大到罕見的程度。
槓桿效應得以最大化,與「攬炒」(玉石俱焚)這一策略方向、政治目標的出現分不開。
在抗爭者這一端,對外,當他們有攬炒的自覺,便扭轉了香港在國際牌桌上的被動身分,得以主動撬動運動可以撬動的最大槓桿;對內,當他們以攬炒的決志,去獲得民意授權,則成就了《國安法》公布之後,社會內部反對力量的終極動員。這種動員本身,並不是針對任何局部的社會或者政治議題,而是直接指向現有體制的合法性的。它令統治者不得不正視,以至於無法迴避運動的政治目標,也因而,必然引致劇烈的政治打壓。
以往處理中國境內的社會運動、政治抗爭,中共的官方解釋框架無外乎三個層次:一、極少數人謀求顛覆。二、這極少數人是被利益收買、被境外勢力策動。三、多數人不明真相被洗腦。也就是說,抗爭的目標是奪權(根本上是去政治化、去理想性的),並沒有主體性(是被外國人煽動的),動機是利益(抗爭者收了錢),影響力則源自騙術(對大眾洗腦)。
自1989年以來,這一解釋框架被用在大大小小的維權事件、乃至香港的社會及政治運動上,直到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上半場,官方都還是在這個框架內去回應。而運動很快由「本地線」蔓延至「國際線」,並浮現了攬炒這一終極目標後,中共的解釋框架才被迫轉向。
欲自我犧牲 卻遭汙名化
「攬炒」這一個詞,來自粵語牌桌,明知自己必輸,出不了牌,於是多拉幾個人下水,大家一起死。簡單來說,是個弱者同歸於盡的打法。去年6月開始的香港反修例運動,香港人自網路開始,使用攬炒這一說法,來形容在不抱希望情況下的抗爭心情。一開始,還只是經濟層面的假設:香港是外匯集散地,是金融流動的中心,如果抗爭可以中斷這一功能,就會對中國統治形成巨大打擊—很快地,這一網路說法越說越認真,並且有貼切的電影台詞快速傳播至主流媒體:「If we burn,you burn with us.」自此,開始為整個華文圈熟悉。
到了2020年,香港局勢成為中美對抗的槓桿,牽一髮動全身,攬炒的實際效應大增。而香港的抗爭在長達一年多時間不間斷地抓捕行動下,並未停止,事實上,逼迫中共不得不放棄了舊有的解釋框架:靠利益支撐不了那麼久;靠洗腦無法左右幾百萬、幾十萬市民的投票結果;境外勢力策動的說法,被具有強烈主體性的國際線行動推翻;最重要的是,攬炒雖然挑戰現有體制的合法性,但其核心恰恰不是奪權,而是自我犧牲。
2020年《港區國安法》上路前後,中國官方開始逐漸用攬炒代替以往常用的「顏色革命」說法,來形容香港的抗爭性質。在短期,這當然是方便統治者更明確地把許多行動歸罪為「顛覆」,畢竟攬炒中所包含的對現有體制的否定含義,可以被如此牽連,而其自我犧牲的內涵,只會被統治者汙名化為某種「陰暗」「歹毒」而已。但是,最終承認香港攬炒,相當於放棄了以現實利益、誤導被騙來降格運動動機,而被迫承認運動的理念自覺、自我犧牲的價值動機,放在長期歷史裡看,這已然是中共自身合法性論述的一大損失。
民主派初選、53人被捕,正是在這一脈絡下發生的。戴耀廷,2020年4月曾在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原本是拋出了一個攬炒在政治體制內的假設性推演,就如同他2013年在《信報》發表〈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註:占領中環)的假設性推演一樣。但此後,他逐漸協調而成的民主派初選中,「抗爭派」紛紛以高票數在各個選區獲得民意授權,被當局指責為以推翻政權為目標的政治攬炒。
兩宗國安案 找幕後黑手
戴耀廷與民主派53人的出現,彷彿為當局找到了攬炒的幕後黑手。在《港區國安法》的無邊法力和警力下,過往在官媒黨媒上洋洋灑灑的指控,現在都可以落實為「依法辦案」,如「國安一號案」黎智英,被指控「勾結外國勢力」,而「顛覆五十五」(註:後又逮捕黃之鋒與譚得志)拘捕戴耀廷,會否是國安二號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