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志威指出,推動都更的第一階段,要先向市府報備成立「都更新單元」,只要超過十分之一的住戶同意,就可以立案,這對有實質影響力的管委會來說並不困難,但對外來建商而言,卻是一道門檻。
接著要向市府都更處提出「都市更新概要」,這就比較困難,需要一半以上住戶同意。賴志威指出,很多建商有意介入的案子,往往卡在這裡,但若有管委會相助,就可排除其他建商,做好「住戶溝通」,事半功倍;順利過關後,其實已經算「圈地」成功,管委會就可正式提出「都市更新計畫」,光明正大找建商。
但真正影響住戶利益的,是選擇配合建商後的「估價」,按照都更法規,管委會有權找三家不動產估價公司,針對都更後的整體建物鑑價,若估價偏低,建商得利,可分到較多戶。賴志威表示,若管委會被建商收買,該階段的利益傾向建商,對其他住戶就很不利。
他告訴本刊,上述只是管委會檯面上的功能,檯面下見不得光的,包括提供住戶個資給特定人士,或整合後「盤」給早就說好的特定建商,甚至配合建商對釘子戶「個個擊破」,這些動作若沒管委會出力,肯定寸步難行。此外,最後進入拆遷前,需百分之百住戶同意,管委會有權讓政府聘請的「危老師」「都更師」進入社區蹲點,與住戶溝通。
換句話說,都更成敗,管委會至為關鍵,若有心人操縱管委會,住戶的利益可能被出賣。賴志威強調,松德社區管委會的主事者,擺明了為都更而來,未來是否善盡職責,為住戶的利益把關?有待觀察。
值得注意的是,該社區在近乎黑箱運作下,利用法律漏洞成立總管理會,凸顯政府在法令上大開方便之門,卻無補救管道的盲點,這個制度上的漏洞若不設法解決,未來都更之路,恐會有更多弱勢住戶的權益被迫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