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主嫌杜承哲將詐騙所得轉成虛擬貨幣,以此洗錢及行賄警察和律師,由於虛擬貨幣有隱密、不易查金流等特性,增加檢方追查的難度。
所幸邪不勝正,士檢承辦主任檢察官曾揚嶺及檢察官江玟萱透過團隊合作,查出詐團洗錢方式,先是將騙得的新台幣轉成美元,再轉賣成虛擬幣,最後經過多層移轉後,進到特定的數個人頭虛擬錢包中,檢方在清查1500多筆實體銀行帳戶與上萬筆虛擬貨幣帳戶後,分析比對出不法所得最終流入的虛擬錢包,都是由主嫌杜承哲所實際持有,接著將他所持有的虛擬錢包對應的移轉紀錄,利用數位跡證交叉比對,才一舉揪出杜嫌和收賄所長及洩密律師的犯罪手法。
檢警向下追查,從杜的「冷錢包」金流查到收賄所長葉育忻、洩密律師陳士綱收受髒錢的鐵證。更離譜的是,杜承哲還涉嫌收買律師陳士綱幫忙洗錢。本刊調查,杜與陳長期交好,只要有組織成員被逮,就會立即找陳派任所內的律師處理,表面上看似幫成員找律師辯護,實際上卻是「盯場」,監控成員在訴訟過程中的供詞,避免窩裡反供出組織其他成員,以及方便杜掌握檢警辦案進度,逃避緝捕。
檢方認為,陳姓律師去年5月知悉杜男以詐騙為業,仍持續收受杜轉來價值新台幣778萬元的虛擬貨幣,由於金額超出一般律師一案收受10萬至20萬元律師費的行情,檢方懷疑這筆錢極可能是替集團洗錢,但刻意偽裝成律師費匯給陳,並在另一名共犯到案隔二天,火速成立一家建設公司籌備處,將這些黑心錢轉進籌備處的戶頭,涉嫌洗錢及隱匿資金流向。
檢方蒐證並發現,陳士綱除了幫助洗錢,還涉嫌洩露偵查祕密等情。陳是事務所的主持律師,會介紹所內其他律師替詐騙集團成員辯護,所內律師每每開完庭便向陳報告開庭狀況,陳士綱取得關於呂姓共犯「呂就是認自己的」「所有問題全都不知道,只有對人頭施暴」等重要供述,竟洩露給當時尚未到案的杜承哲,讓杜得以事先勾串同案證人、被告,增加查緝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