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從媽媽說起。身為窮人家收養的長女,她從小被壓榨,3、4歲開始工作,學業也被迫放棄。弟弟妹妹出生後,生活更苦了,她曾餓到在工廠昏倒,老闆得知後,每天留她在工廠吃飯,她還會偷偷打包帶回家。
【心內話】我把爸爸告上法院
差不多是疫情剛開始的時候,我得知爸爸罹患肝癌,已經是末期。很多事快來不及了,我怕日後會後悔,決定把爸爸告上法院。
後來她到餐廳工作,因為長得美,認識了有錢的大學生,一起私奔到高雄,生下了我。正當以為可以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他們就被男方家長拆散了,理由是門不當戶不對。媽媽痛苦到去臥軌,直到聽到我的哭聲,才振作起來,帶著我躲到屏東去。
幾年後,她嫁給了和爸爸同姓的繼父,就為了讓我能不改姓。結果繼父會家暴,喝醉酒就打媽媽,她肋骨斷過好幾次。我還記得,那時公寓的頂樓互通,繼父只要喝酒回家,媽媽就帶著我從頂樓逃到隔壁棟。
她只好把我送回台北娘家,我就自己在台北長大。我高二那年,媽媽大概擔心有天會被打死,想有人照顧我,就帶我到親生爸爸工作的地方。他很快就認出來,我就是當年他和女朋友生的孩子。
他認出我,但我不想認他,我幹嘛認一個拋棄我的人?媽媽這才跟我說,爸爸很疼我,說我小時候不睡覺,他經常整晚抱著我,隔天繼續去上課。多年不見,他已有了新家庭,但還是疼我,常帶我去逛街、吃飯,給我錢在外面租房子,帶我認識同父異母的妹妹們,介紹我是乾女兒。我從來沒有感受過的父愛,在那兩年好像都補齊了。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