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之路遙遙無期又很複雜,甲地主被A建商圈住,乙地主是B建商的好友,丙地主擔心變成爛尾樓,一輩子的努力打水漂;同一個社區換了7、8個建商,30年過去仍無法成案是常態。」都更推動師林志恆說,協商的種種不容易,讓都更窒礙難行,不如自己掌握主導權,由估價師評估明確的權利變換比例,透明公開。
也因此,近年自辦都更的模式逐漸興起,以現階段台北市核准的都更案中,就有3成是自主更新會申請,比例逐年增加,顯示地主意識正在覺醒,籌組自主更新會,並擔任實施者,完全掌握主導權,且全數分回房產價值,不必與建商分潤。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針對自辦都更提供多項資源,給予全案管理統籌團隊輔導地主,坊間也有都更團體如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提供免費諮詢,地主不必從零開始摸索,「新北住都中心會成立團隊協助自主更新會,尋找建築師繪圖、估價師估價、營造廠施工、建經公司、土地信託、銀行核貸、送審事業計劃等,都更一條龍服務都能包辦,費用收取3%~5%的行政作業費。」錢奕綱說。
對於自主更新的前期預備金,目前雙北政府也都提供補助,北市府總補助款為580萬元,新北市府為630萬元,分階段給予,「前期工作包括說明會、地籍調查、更新單元劃定等流程都要支出,可利用政府補助,讓荷包喘息。」林注強說,等待土地信託、銀行核准撥款,就能還給地主這筆支出。
他強調,地主要拋棄「零出資」的幻想,把自己當作建商,用投資思維看待,前期小額投入,例如每戶每月2000元運作基金,可換來後期上千萬的增值利益。林志恆更是直白地說,「買車不花錢嗎?買菜不花錢嗎?何況是老屋變新屋,可以一毛錢都不用出嗎?這是奇怪的邏輯。」
若1個月2000元,1年2萬4千元,倘有50戶共同參與,1年累積就破百萬了,這筆前期準備金,再加上政府補助,足夠找專業的全案管理來整合、找專業代書做地籍清冊及其他。林志恆形容這是「共同創業」的概念,大家有共識,才有底氣走下去。
事實上,都更相關資源豐富,像是台灣都更權益促進會積極為民眾都更宣講,「只要該社區有10戶以上地主連署,願意出席聆聽,找好場地,我們夥伴就過去,把地主應該知道的都更基本知識、權益、為何要出錢、出錢可以換到什麼樣的利潤,都會跑出報表,讓地主一目了然。」
此外,自辦都更最大優勢在於銀行融資,《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法規已放寬,凡是自主更新或災區重建,可達到100%全額貸,相對來說,建商最多只能貸到都更總經費的8成。
「早期民辦都更,地主把土地拿給建商去信託或借貸,若遇到不肖建商,拿到錢跑走,地主的家就會變成爛尾樓。」林注強說,但是自主更新能有效避免悲劇發生,因為自主更新會採取「集體合議」制,每個人都是共同所有權人之一,也是共同擔保人,所以沒有任何一位地主能夠捲款潛逃,確保都更過程順暢有保障。https://youtu.be/tx58Sq1FVt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