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檢調統整多份公文及約談相關公務員發現,林清水向中央陳報的「疏散8千餘人」數據幾乎全數造假,實際需要撤離約4千人,卻未事先造冊,且未查明各區域保全戶名單,即直接將10個村的全體村民視為已撤離名單悉數填上,甚至在案發前一晚仍無視預警,跟祕書前往羊肉爐店聚餐,完全忽略災前警戒。

偵訊時林清水極力喊冤,把責任推給縣府,指鄉公所人力物力不足,無法獨力執行大規模撤離,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發生時的地方指揮官是縣長徐榛蔚,光復鄉公所僅配合縣府,他已盡力而為,不能單方面究責他。
由於徐榛蔚已遭罹難者家屬提告,她與林清水的上下指揮鏈清晰,外界也普遍認為此次災難與人為疏失密切相關,預計檢調在啟動新一波調查後,縣府廢弛職務的責任將進一步被釐清。

本刊調查,林清水獲悉遭聲押後情緒激動,多次指控縣府未提供足夠支援,並說徐榛蔚在堰塞湖溢流前數日仍出國,強調颱風預報期間本應保持高度戒備,去年九月樺加沙颱風來襲,各國預測顯示暴風範圍大、花東迎風面雨勢強勁,光靠他一名鄉長根本無法完成8千多人撤離。
檢調取得的資料也印證颱風警訊未被正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至去年9月23日洪災前,共針對花蓮縣府示警十餘次,林保署與消防署各通報9次與10次,但疏散行動卻未確實執行,14名罹難者全住在內政部劃定的強制撤離範圍內,縣府應變中心卻在溢流後才緊急提升為一級開設,可見不只是林清水難逃責任,徐榛蔚的行政監督不周恐也難辭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