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指出,北部地區有1名張姓女子因小額借貸需求,主動聯繫借貸網站上的陳姓理專,陳理專先是以開辦手續費為由,需繳交1萬元開辦費,匯款後陳理專又以張女帳戶有問題,要求張女以其他帳戶匯款證明帳戶可正常交易,最後又表示須提供一定保證金始得放貸,前後匯款3次,金額達22萬,直至連繫不上陳姓理專,才知遭詐。
刑事警察局表示,中部地區有名涂姓女子曾因打工原因,將自己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進而遭到警方列為警示帳戶。最近因爲求職不順,需要週轉金,在臉書看到一篇資金週轉的廣告,標榜「急速週轉」。經聯繫「林小姐」後,涂女和林小姐表示帳戶遭凍結,但急需資金週轉等情事,林小姐說會有陳專員告訴她放款流程。
警方說,林小姐電話掛斷後,陳專員跟涂女通話,由於,涂女過去曾遭到詐騙集團騙錢,因此,她一直詢問「你們不是詐騙集團吧!」陳專員以「保證金需至少達借貸金額的6成」等話術說服,涂女於是向姊姊借帳戶依指示匯款新台幣10萬元,後續追問陳專員放貸流程,沒想到竟遭封鎖,才知被詐騙。
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沒有不抵押、不照會、免保人卻「保證放款」的借貸方式,更沒有利用匯款就可以證明還款能力或提高個人信用的做法。另外「解凍保證金」及「流水帳系統檢測有誤」都是常見的借款詐騙話術,民眾若有借款需求,務必「只」透過合法的管道借錢,透過銀行就是較為安全的借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