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國人經常規劃「雙實支實付」來提高自身的醫療險保障,保戶可以拿著正本收據向A保險公司請領醫療理賠金,同時用副本收據向B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給付。不過,早年保險通報系統並無現在發達,許多人可能同時持有兩張都需正本收據才能申請給付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這時就必須靠「差額理賠」的方式處理。
保險專家陳宏恩表示,實支實付分為醫療險及意外險兩種,通常僅有醫療險比較有正本、副本理賠的問題,為解決醫療險正本、副本理賠的糾紛,目前金管會列出三條理賠的規定,第一如果被保險人已經告知保險公司有投保其他的實支險,但保險公司仍然承保,日後保險公司就要負擔給付責任。
第二是被保險人買新保單前已經有投保其他保險公司,但並沒有告知,同一個事故已經獲得健保、其他保險公司給付的部分,第二家保險公司不再給付,剩下沒有賠付到的部分才賠,也就是所謂的差額理賠。
至於差額要如何給?陳宏恩解釋,保險公司可以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日額,另一種則是剩餘的差額,以擇優給付的方式理賠。例如剩下沒給付到的差額只有10,000元,但保戶住院3天,一天日額是4000元,3日能拿到12,000元,則以日額的方式給付。
最後則是被保險人如果在同家保險公司先後買了兩張實支醫療險,保險公司若都有接受,也要2張都理賠。至於意外險,則比較不受正本收據理賠的限制,較無差額理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