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等弊案,共犯貪污、侵占政治獻金及背信等四罪,合併重判17年徒刑。3月26日下午3時44分,台北地院審判長江俊彥宣讀主文時,坐在被告席的柯文哲原本神情尚稱鎮定,但在關鍵刑度宣讀後,臉色明顯垮下。
錢入私帳 涉及侵占背信
雖然柯文哲涉犯京華城弊案一審告一段落,但台北地檢署對於柯另涉北士科、魚果市場、南港轉運站BOT、台智光及與妻子陳佩琪利用ATM存款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共5大弊案,正持續偵辦中。但這並不是柯文哲馬上要面臨最大的麻煩,由於京華城案中,有關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的背信罪屬於二審定讞案件,上訴高院後,依照審理時程,京華城案最快明年初會審結宣判,屆時背信罪部分會先確定,柯就得發監服刑。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竊盜、詐欺、侵占、背信、傷害、贓物罪等,二審判決後,原則上不得上訴第三審,至於背信罪為5年以下之罪,但也明訂為不得上訴第三審之罪,柯文哲所涉背信罪部分,案情相對單純,不容易被翻案,二審定讞後柯即得入獄。

台北地院認為,政治獻金並非私人財產,柯文哲卻透過木可公司以販賣小物及開演唱會等商業交易行為,侵占政治獻金逾6千萬元,並將謝國樑等人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600萬捐款挪用於己,還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涉及掏空民眾黨及眾望基金會。

更關鍵的是,判決書中對金流認定十分明確,1,500萬元政治獻金專戶匯入木可帳戶,再分批轉出至柯文哲帳戶共450萬元,其中244萬元流入柯子證券帳戶,整體金流路徑清晰且具可追溯性;法官並引用帳冊紀錄、銀行資料及相關證人證詞交叉比對,形成完整證據鏈。對柯文哲辯稱「未進入私人帳戶」等說法,判決書逐一駁斥,認定柯說詞與客觀金流不符。

二審定罪 隨即啟動發監
何況柯文哲設立眾望基金會時,向主管機關申報設立目的是從事社會公益,核心宗旨則為扶助社會弱勢,但柯文哲卻將公款挪作個人選舉使用。柯文哲將競選總部及民眾黨團隊人員安插進眾望基金會,但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文哲競選總統選舉相關活動、行程,前後共支領827萬多元薪資,這完全悖離眾望基金會設立目的,明顯損害眾望基金會,涉及背信。

至於,京華城弊案其他罪仍可上訴三審,但外界高度關注的「小沈1500」部分,二審遭翻案改重判機率非常高,屆時合併17年的刑期恐怕會再加高。
由於背信罪的成立幾乎沒有模糊空間,一審已完成全面證據調查,二審除非出現重大新事證,否則改判機率極低,一旦二審維持有罪,檢方就會啟動執行發監程序。

一審法院認定,柯文哲在市長任內,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市長室達成「默示對價」,以放寬容積為對價,換取金錢利益,並透過人頭政治獻金方式,收受210萬元賄款,法院據此認定柯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徒刑。

反而「小沈1500」部分,一審法官採取相對保守態度。但合議庭判決也認證,柯文哲在USB硬碟EXCEL檔裡確實自己記載「小沈1500」,經傳喚前後記載的相關人證作證,確認記載的「謝國樑」「王令麟」等全部人名屬實,數字也均為金額,所以合理認定「小沈」即為沈慶京,1500也是錢。不過,因該記錄屬被告自述內容,屬於被告自白,依法不得作為唯一證據,加上缺乏其他直接證據,例如金流紀錄或證人證詞佐證,法院最終未將這一千五百萬元納入收賄認定範圍。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USB記載的「小沈1500」就是重要書證,如同內帳,何況法院已傳訊過USB上頭相關人證,確認該書證為真,實務上多數見解應該被採信為行賄證據,已經足以改判有罪,上訴二審很可能認定賄款1,500萬元存在。

下令出國 遭認規避調查
其實,光是USB裡EXCEL檔「小沈1500」的重要書證就能改判柯文哲有罪,如果再加上柯文哲貼身帳房許芷瑜(橘子)回國作證更可咬死柯文哲貪污。只要關鍵的橘子或其他有見聞此事者作證,證明USB就是帳冊,或一審遭重判的沈慶京上訴二審改口認罪行賄,補強該筆款項的證據鏈,整體案件性質與量刑將出現顯著變化,柯收賄1,500萬元就更沒話說了。

「柯在一審判決前,還透過媒體訪問隔空暗示橘子別返台,顯然知道橘子一回台接受訊問,金流就會水落石出。」知情人士指出,橘子長期負責資金調度與帳務處理,掌握政治獻金與相關資金流向的第一手資料,她目前滯留海外未歸,也未接受完整調查;若她返台並配合偵訊,或相關帳冊、電子資料被取得,就可補足「小沈1500」的證據缺口。

柯文哲過去被揭露曾以紙條指示「Orange出國」,在判決書中被視為重要犯後行為;法官認為,該舉動顯示其有規避調查意圖,並據此評價他犯後態度不佳,檢調亦持續關注,一旦橘子返國或證據出現突破,京華城案在二審的量刑將明顯上升,甚至可能拉高至20年以上。法界人士認為,京華城案目前呈現「證據未完全閉合」的狀態,未來走向仍具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反而可能對柯文哲更為不利。

五案併進 侵蝕柯信任度
除了既有判決與上訴程序之外,台北地檢署也同步展開多線偵辦,進一步擴大柯的法律風險。首先是北士科招商案,該案原設定產業類別為生技醫療,但後續政策調整放寬限制,最終由新光人壽取得地上權經營權,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存在量身訂做或圖利特定企業情形,檢方正釐清決策過程、相關會議紀錄及是否涉及不當影響。
其次為第一果菜及萬大魚類批發市場改建案,檢調發現,2019年7月8日招標當晚,柯文哲與沈慶京曾於威京集團總部密會近3小時,時間點與標案進程高度重疊,是否涉及招標條件調整或標案流向安排,成為調查重點。

第三為南港轉運站BOT案,該案同樣由新光人壽取得,過程中被質疑工程進度延宕、投資條件寬鬆及招標金額偏低,可能造成公部門利益損失,檢方已介入調查。

第四為台智光案,該案涉及市府長期合約與費用結構問題,金額龐大且影響深遠,柯文哲過去曾公開表示「若查此案,不知會被押幾年」,顯示其對案件風險有所認知。

第五則為財產來源不明,包括柯妻陳佩琪相關帳戶的現金流動、保險箱內財物來源,以及是否與政治獻金或其他案件資金流相關,均列入調查範圍。

五大案件同步推進,使柯文哲面臨的不再是單一案件風險,而是多案交織的壓力,即便其中部分案件最終未必成案,但在司法程序持續推進下,柯政治與社會信任基礎已受到持續侵蝕。
市府報告 直指操作圖利
本刊調查,在台北地院長達450頁的判決書中,關鍵證據之一來自台北市政府內部資料,市府祕書處提供柯文哲在市長任內的完整會客紀錄與行程,搭配政風處一份24頁專案報告,清楚還原決策過程。

該報告直指,京華城案在處理過程中出現「另立名目、量身訂做容積獎勵」的異常操作,相關論述獲合議庭法官採信,成為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仍執意推動的重要依據。
進一步分析該份政風報告內容,台北市《土管條例》第11章原已明確規範容積獎勵須依通案都市計畫辦理,但京華城案無法適用既有規定,卻透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修正細部計畫,創設專屬的20%容積獎勵,並以「準用」或「類推適用」都更容獎制度方式強行套用。報告認定,此舉不僅屬台北市首例個案處理,亦未評估城市整體容受能力與公共利益,且新增獎勵項目「缺乏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

報告同時指出,決策過程中,包括副市長彭振聲及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等人發言,對委員心證形成產生影響,並加速結論形成,使京華城最終取得20%容積獎勵的不法利益。法院據此認定,該案本質並非一般行政裁量,而是透過制度「變形操作」為特定個案開路,未依《土管條例》正規程序辦理,構成圖利的重要事實基礎。
回顧京華城弊案發展,本刊率先披露柯文哲相關金流、帳冊與人際網絡的調查報導,但多次遭其民眾黨批評為「科幻小說」,從沈柯會、政治獻金人頭匯款,到USB帳冊中的「小沈1500」,乃至橘子出境與基金會資金運用,相關內容在當時均引發強烈否認。

然而,此次一審判決,等於追認本刊報導為真,將多項關鍵事證納入認定基礎,判決書不僅逐一引用相關事證,更透過金流、會面紀錄與政策決策之間的關聯,建構出完整犯罪圖像,對於柯文哲「不知情」「未收賄」「資金未進入私人帳戶」等辯解,法院亦逐項駁斥。

嘴硬不認 推稱政治追殺
特別在政治獻金案部分,法院認定柯對資金運用具實質控制權,並非被動接受或行政疏失,而是主動規劃與執行,使整體案件性質從「管理瑕疵」轉變為故意犯罪。而過去被視為零散線索的資訊,經過辦案人員逐步還原,形成定罪的證據體系,所謂「科幻小說」,最終在判決書中轉化為具體事實。
一審判決後,柯文哲不改對外訴求遭「政治追殺」,但時間與節奏,已逐漸由司法程序主導,政治獻金案的二審倒數、京華城案證據補強,以及北檢接續五案並行的偵辦動作,交織出更清晰的時間軸。對柯而言,問題已不只是能否翻案,而是何時誠實面對司法裁判。

柯一審重判 白憂失籌碼 藍搶小草防翻盤

「一審宣判後,有很多人在關心我的政治前途。坦白講,我已經是阿北、67歲了,我現在關心的是台灣的未來,還有台灣民眾黨的未來。」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一審遭重判17年,民眾黨3月29日號召支持者在凱道集會「討公道」,柯致詞除替自己喊冤,更稱此案是要摧毀台灣新政治發展,並拜託支持者入黨,「要讓賴清德知道,你要消滅柯文哲,柯文哲後面還有成千上萬的小草。」
號召入黨 以小草護未來
本刊調查,柯遭重判,白營第一時間發動群眾集會表態力挺,目的在守住白營基本盤。一名白營幕僚不諱言,若柯官司二審無法在明年登記參選總統前出爐,或即便出爐卻仍維持10年以上刑期,那麼在「唯一太陽」喪失登記參選總統資格後,現任主席黃國昌的能量又尚不足以問鼎正副總統,白營恐逐漸流失與藍營整合的談判籌碼,這也是柯要利用凱道集會號召民眾入黨之故,「先增強自己實力,無論藍白要怎麼合,只有小草不潰散,甚至是愈來愈多,民眾黨才可能有未來。」
此外,白營檯面上全黨力挺柯戰清白,但因年底選舉在即,對藍綠五五波或偏綠選區的白營小雞來說,卻有表不表態、如何表態的兩難壓力。

「要不要找柯站台,老實說真的很難判斷是加分還是扣分!」一名白營幕僚坦言,除非是藍白明顯大於綠的選區,否則參選人恐很難拿捏表態尺度。以柯根據地北市為例,4名現任議員中,黃瀞瑩、陳宥丞均站上凱道舞台聲援,張志豪則在臉書宣傳號召小草出席,但位於偏綠選區中山大同的林珍羽,雖在柯一審出爐後曾稱,柯案是否得到公正、獨立審判,「司法機關有責任給出更完整、更具說服力的交代」,但相較其他白營議員批「黨檢媒一體」、政治迫害、司法淪政治工具,林的表態顯得委婉,另也未在臉書對柯的一審結果有任何貼文或宣傳凱道活動,甚至未與其他議員一起站上凱道舞台。
藍營挺柯 有冷熱兩方式
柯案也牽動藍白競合。力促藍白合的基調下,藍營多名民代不諱言,柯若失去參選總統資格,「2028確實藍白『自然整合』難度變低」,畢竟以柯遊走藍綠的風格及2024大選的經驗,「光與他斡旋、談判就不知要花多少時間」,但柯畢竟仍擁約10%小草支持,如何讓國民黨成為小草繼「唯一的選擇柯文哲」之後的「最佳第二選擇」,將是能否重返執政的關鍵工程之一。
為爭取小草好感,藍營民代各自以積極或消極的二套方式應變「如何挺柯表態」。以白營凱道集會為例,當天雖逾20名藍委出席聲援,但未見藍營執政縣市首長出席,而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偏綠選區參選高雄市長的立委柯志恩都只在臉書貼文表態,同樣未現身。藍營天王蔣萬安、盧秀燕對柯一審結果的發言,更不約而同只談司法的「應然」,未談柯案判決的「實然」,僅指司法「不能、不要」雙標或政治追殺,及「人民期待」司法公正透明、毋枉毋縱,卻未直接聲援柯個人清白。

「即便柯沒了參選資格,也要慎防他手中仍有籌碼牽制藍營!」一名藍營幕僚說,柯的官司已讓小草認定是政治追殺,一旦他喪失參選總統資格,小草理應投不下綠,但柯操盤靈活,在他仍是白營唯一太陽現況下,若與藍營一言不合鬧翻,仍握「敗事有餘」破壞力;以國會為例,目前席次即便白委棄權藍仍大於綠,但因不少藍委投入縣市長選戰,立委補選席次難保不會有變化,須確保白營不鬧場,若不幸藍綠席次翻轉,8席白委恐更具關鍵影響力,即便柯沒參選資格,發言亦能左右小草投票意向,這也是為何藍營雖有雜音,但仍不得不表態挺柯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