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沒料到,2016年1月7日張仁淑過世後,獨子陳怡之為了取得母親所留下來的價值3000萬元房產及800萬元現金,竟不顧母親遺書所載,將2名遺囑執行人告上法院。
陳怡之在訴狀中強調遺囑遭變造,更質疑徐璧湖及楊莎蓁於母親過世那年的1月20至29日,8次在他母親戶頭提領22萬元涉及侵占以及詐欺取財。
8月28日上午台北地院針對陳怡之所告的侵占罪開庭,徐璧湖並未聘請律師,而是自己向地院法官解釋,所提領出來的22萬元是花在死者的喪葬費、看護薪資與機票錢,其中更包含鑑定公司評價費用,每筆花費皆有收據,只是,讓一位大法官在被告席上自行答辯,無疑又是另外一種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