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喚她「芽芽」。
【時代現場】逃避自由 華山草原上的一場死亡

華山分屍案發迄今4年,凶手獲無期徒刑,全案於年初定讞,本刊透過深度追蹤,還原草原為何形成,探討性侵、殺人、分屍之人何以未判死刑,透過凝視,理解死亡與社會千絲萬縷的關係。
芽芽降生,是月季春,萬花爛熳。乳名蘊藏盼望,祝願她一生欣欣向榮。芽芽是高的第一個孩子。他沒有對她說:曾盼望第一胎是男孩。雖然如此,高仍疼愛。高是警察,想像芽芽讀女中、順利畢業、找份工作、結婚生子。然芽芽彷彿窺知高的遺憾,她不活成柔弱的菟絲。
當安那其如玩具般遭殘忍肢解
芽芽幼時乖巧,不愛哭,活潑好動。學齡後,努力將乳名發揚光大。高說芽芽很早展露追根究柢的特質,對世界懷滿好奇。她拒絕私立女校,堅持念社區學校直至高中,透過網路探索藝術、政治與文化。比起一生奉公守法、保守自持的高,芽芽把青春活成批判而反政府的安那其。
2018年6月1日,芽芽預計至華山大草原上參加付費課程卻沒有現身。她外出時沒帶手機,家人心急如焚。隔日,高在社群媒體上發布尋人啟事:
失蹤人:高小姐(女性)
年紀:30歲
外型:約166公分、50公斤,頭髮長度及肩
最後失蹤地點:華山大草原(希望廣場旁)
失蹤時間:6月1日,約清晨3、4點
附上近期拍攝的照片
新店自家外面騎樓的監視器畫面(5月31日15時48分左右)
失蹤時穿著:依監視器畫面判斷,深色短袖上衣、米白麻長褲、涼鞋、軍綠色斜背包、手提筆電
尋人啟事擴散,眾人祈禱芽芽回家,只是十多天後,仍無回聲。日後高回憶,小時候芽芽拿到玩具,會拆卸後試著重組。他不知道命運總是諷刺,拆卸竟成他對芽芽最痛的記憶:初始高以為芽芽只是沒回家,後演變成失蹤。失蹤綴連各式悲劇的想像與揣測,但不至破碎。可是破碎。6月17日晚,警方至華山大草原拘捕時年35歲的男子陳伯謙。高才知道,芽芽早在一個無人知曉的夏日夜晚,如一尊玩具被人殘忍肢解。

「我叫高芽芽,30歲,新店人。興趣是老房子,台灣的歷史人文和高山河川,就是關於這座美麗島一切故事吧!有個理想就是希望社會能夠實現公平正義而已。…想做點事,想學的東西很多,還沒找到一個方向。」葬禮那天,高一家人輸出大大的背板,上有芽芽獨照與自述,彷彿她在。
照片裡的芽芽剪著一頭短髮。眼睛瞇瞇,像小蝌蚪。她專注手作,彷彿無憂。「芽芽從小就是文靜美女。朋友或鄰居都希望芽芽可以跟他們的子女交往。好多人介紹對象,但她不高興。我們跟她說:『交往不是叫妳結婚,是要妳多認識一些人,才瞭解人、才不會被騙。芽芽最後的不幸就是被他(陳伯謙)騙。一個小孩被賣還(幫忙)數鈔票。天下沒有這麽悲慘的,怎會養一個女兒養得這麽笨…」
當台北變成想逃的怪獸城市
芽芽是高想捧在掌心的女兒。但兒時常和父母分享想法的芽芽,逐漸因對世事認知的差異,愈來愈沉默。她開始早出晚歸、不愛告知家人去處,也不打電話回家,暗暗摸索各類物事的邊界。而探索過程,累積諸多衝突—
2011年的舊曆年,芽芽仍在學,掉了錢,卻得返鄉過年。她在臉書上寫:「真沒有臉回家過年,也不敢跟爸媽講。」而當她告知高,「我爸叫我去死、去跟不認識的警察借錢回家。」畢業後,高希望芽芽考公職,盼她安穩的期望卻成逼仄,「台北已經是個每天醒來想哭,心底尖叫想要逃跑的怪獸城市了。」
芽芽離世前1年的清明,高攜家人驅車回雲林,行車路上,高一直咳。芽芽為這件事與高爭執,「掃墓路上,一路吸霾6小時快死掉,到了雲林藍天跟地上灰黃色髒空氣有更明顯色差,老爸一路開車一路咳嗽,還是堅持那是溼氣不是空汙。幹,大人怎麼這麼難教!」
不僅與家人關係緊張,芽芽和同學、同事的交往也變得薄弱—2015年7月28日,她寫下:「坐在公司座位上,忽然覺得腳下有黏稠感。低頭一看,腳下是一灘被踩成黑色的乾稠膠狀物。通道上根本沒有任何黑色腳印,只集中在我的座位下。隔日同事看到覺得噁心,催促我清理,清理時發現那黑色膠狀物發出大蒜麵包的味道。莫非辦公室有誰想惡整我?但這兩天根本沒看到有人吃。為了求證我衝去查看冰箱,根本也沒有蒜蓉醬!如此大量惱人的惡作劇到底哪來的?不管是人或是非人幹的,一定要讓他覺得我根本不覺得怎樣,沒有整到我,不能讓他看到我困擾的樣子…」
質疑與防禦不僅投向外在世界與他人,也朝向自己。芽芽未曾有過任何親密關係,部分牽涉她對認同的探索。有陣子芽芽打扮中性,2010年左右才有些轉變,「我最近開始喜歡上男體,雖然沒有穿裙子,但希望打扮不要太man。」而案發前5月底她至華山草原,攝下推廣全裸除罪化、可在帳篷內全裸的照片,在社群媒體張貼,寫下「支持」。

當華山變身自由的革命園地
挫敗、猶疑、探索、自由、認同…這是芽芽被草原召喚的關鍵字。也是草原自治區構想發起人莊奕凡想像草原的基礎—火光象徵遊牧,同時也象徵定居。有人的地方必有火光,有火光的地方必有人。人們圍著火光,大聲歌唱,肆意跳舞,重拾一種人與人,與城市連結的想像。
莊奕凡19歲時自輔大心理系輟學。輟學後,四處旅行,在台灣各地結識不同的人與物事,一次知曉美國內華達沙漠有「火人祭」的十日祭典—一群人憑空在一無所有的沙漠中打造一座如夢似幻的國度,使他對這景像產生巨大的嚮往;2016年,台北市政府響應由巴黎發起的白晝之夜,他和朋友推著大型紙雕燈,組成一支隊伍參與,稱其「拜火遊行」。隨後在跨年發起第二次行動「百野遶境」,以「現代節慶的轉譯」為出發點,結合台灣傳統民俗元素及樂團演出、藝術陣頭等內容,推著8米高的紙雕裝置,一路從國父紀念館走到大稻埕碼頭,並在天亮的時候點燃裝置,將眾人在上頭寫下的新年願望隨著火傳遞給天。
隔年,他試圖在台北福和橋下延續火光,舉辦以探討當代人的禁忌為主軸的「人類動物園」行動。橋下有舞蹈、搏鬥、市集、裝置、年輕男女、群體、紙雕、遊行…這些活動吸引大批年輕群眾,其形式與基調漸漸長成野青眾的基底,也是日後華山大草原的雛形,「我一直覺得台灣的環境很無聊,城市也已定型,覺得自己在裡頭找不到真實活著的感覺,雖然資訊很多、選擇多元,但終究少了對於未知的想像。」莊奕凡說:「撇除社運,大部分東西都還是太保守,大家已經很明確知道規則、框架、社會觀感,所以不管做什麼都還是在『裡面』。我期待的是『不知道接下來會怎麽樣』。」
保守孕育的平庸是莊奕凡深層的恐懼。離開學校前,他在意他人目光、中規中矩,「高中念雄中社會組,同學們的第一志願不外乎是考財法商或當律師。」因對人好奇,莊奕凡大學念了心理系,但摸索一陣後才意識自己渴望的東西不在學校裡。「不知道要去哪,只知道『不想在這裡』。」輟學後他帶著一只木箱及寫著「一杯咖啡,一個故事」的招牌環島兩年,外型逐漸變得隨性、不羈,隨著旅行,「逐漸發現內在有種渴望,希望發生像戰爭般強烈顛覆性的事件,一種能讓自己全然投身其中的事件。」深沉的無聊感讓他開始思考,打造解嚴後台灣曾出現的「一種具有時代性的東西」。
時值台北市政府都更處接受司法院委託,管理華山大草原至2018年6月30日。根據〈經管華山大草原申請辦理活動要點〉指出,這塊土地的利用目的是為協助推動都市再生、文化、創意發展,都更處開放外界申請利用。2017年,當時22歲的莊奕凡與初始成員一同將華山大草原命名為「120草原自治區」,希望將空間重新塑造成一個新型態的公共聚落,並開放給「所有人」使用,獲台北市都更處同意。
走入草原,可見一塊木板寫著:尊重、開放、自由。莊奕凡以革命口號為號召,將草原定義為「能容許人們在此創造個人體驗並在其中產生深刻理解的場域」,引發媒體關注,因莊奕凡對草原的想像,某程度喚起社會對台灣政治解嚴後文化圈曾有的階段性獨特樣貌的記憶。
「這些被管制的領域形成一塊塊的『荒地』,包括『媒體的荒地』、『空間的荒地』、『身體的荒地』與『思想的荒地』。」獨立策展人羅悅全曾如此形容1987年政治解嚴後的社會氛圍。彼時社會運動風起雲湧、著重制度改革,文化圈也因藩籬倒塌發展「噪音」文化—噪音是「正統」聲音的反面,除了音樂形式,秩序干擾亦為核心,著名團體之一是現仍活躍的濁水溪公社,他們的表演現場充滿幹譙,挑戰性別、政治體制等敏感話題。

當想像重新吸引非主流藝術
至於僅小學畢業,當過建築工人、佛像雕刻師、攤販、拾荒者的藝術家吳中煒,在1994年主導「破爛生活節」,於台北永福橋下用撿拾或偷來的廢棄模板、鷹架、布棚、發電機搭出舞台,吸引藝術家進駐。詩歌、劇場、音樂在此生意盎然。羅悅全認為:「吳中煒用自己渾然天成的反中產美學開拓了一塊有機荒地,張開雙臂歡迎所有形式加入,你只需挖出自己深藏在身體裡那坨渴求從西方現代性與戒嚴解放出來的欲望,就得以融入這個本土的無政府烏托邦。」
無獨有偶,1997年,藝術家湯皇珍、魏雪娥成立「華山藝術特區促進會」,爭取曾為酒造、後因製酒汙染引發抗爭而閒置的華山園區做為藝文展演空間。小劇場金枝演社在米酒作業場首演《古國之神─祭特洛伊》,導演王榮裕於次日以「竊占國土」的罪名被拘提,引起軒然大波。
然而無論橋下,或是華山,這些曾因政治氛圍激盪出生命力的空間,最終都被快速收編—羅悅全的研究指出,噪音運動得以成立的其中一項因素,與時為反對黨的民進黨之文化策略有關,而當1994年民進黨取得台北市長選舉勝利後,文化治理策略開始傾向討好追求穩定的中產階級選民。反文化、次文化等非主流元素不再是反對黨的結盟對象,甚至還必須與其劃清界線。
20多年後,莊奕凡的想像因此重新吸引非主流藝術工作者的靠近與參與。然實際上他未追求任何制度改革,「草原有其訴求,及希望能改變的,但從一開始,這就是個只有120天的夢:若是在城市裡的一處草原生活,會是什麼樣的體驗?」
當甩脫框架非文青憤青是野青
莊奕凡拒絕外界以嬉皮、憤青或文青等已有框架的符號,而稱自己「野青」—莊奕凡認為一切皆變動,「我」無法被標籤定義,而這甩脫身分的框架,凝塑了部分草原核心參與者的樣貌。
出生於1996年的六雨(化名)是早期即來草原的成員。18歲前都在嘉義大林生活,父親是南華大學社會學教授、母親是兼職教員,自覺童年愉快、家庭功能健全。國中時和弟弟與一位玻利維亞的原住民學習樂器,啟發對原住民文化的興趣。「一開始受到圖騰符號吸引,後來接觸部落傳統,開始覺得文化有趣。」逐漸地,他迎來高中的叛逆期,「討厭讀書,並且討厭男生。」
六雨並非同志,「只是高中男生常常假裝交配,無法理解他們臭直男的行為。」當時他就讀嘉義高中、喜歡手作,美術班老師發現他的天分,建議他跟美術班一起上課。但六雨討厭男生,又無法融入女生小團體,高中3年活得像空氣,一直要到大二就讀藝術大學才開始有朋友。
他回憶兒時在肉攤等父親買鱉,看見肉攤老闆拉出鱉頭手起刀落,「感覺衝擊,卻不害怕。」他請求老闆留下鱉頭,帶回家後母親崩潰,「她無法直視動物的眼睛。但我覺得很美,那是自然的造物。所以開始研究怎樣保存動物遺體。」儘管父母未限制六雨往藝術發展,「但根本上並不認同,因為不是他們想像的『藝術』。比方爸爸不會說刺青是壞人專屬或刺青很醜,但會迂迴地說刺青歷史源於黑道。」
六雨沒有理會父親,持續研究狩獵、織布與神話故事。2017年,莊奕凡有一微電影演出需要梅花鹿模型作為道具,熟悉標本製作的六雨與莊奕凡有了連結。日後六雨去了華山大草原,打扮像個野人,經常裸著上身出沒;他攀爬構樹採集果實製作果醬、以陷阱捕捉松鼠,用吹箭獵殺黑冠麻鷺當食物。後來看見一棵大樹,甚至開始蓋樹屋。「沒有都市化之前,人不就是這樣過活嗎?」
外號「底鍋」、台北內湖出生、現年32歲的蔡青霖,父母健在、有位姊姊,「家庭自由度大,但家人都是台大高材生,每個人都有強烈的自我要求,控制感無所不在。國中接觸街舞,才覺得『活著』。」

「街舞是次文化,沒有教條、可以自我詮釋,感覺終於可以做不一樣的自己,證明自己可以發光。」然蔡青霖對舞蹈的熱愛終究使他忽略課業,脫軌於中產家庭服膺社會體制的想像引發衝突,蔡青霖對父母宣示自己會考上台大,「放完那句狠話,黑暗人生就開始了。高三沒有一天休息、讀書12小時起跳,沒有任何娛樂。」
放榜後他順利考取,擔任熱舞社社長,也去舞蹈工作室當助教,「但已無法開心,心像漏一個洞,必須不斷填滿。」畢業後他從事室內設計,但「要證明給人看」的心態使他成為工作的奴隸,「被物化、異化,身體出狀況也不知道。」
當夢想巢穴逐漸地脫序與失控
一次蔡青霖在工地昏倒,和家人關係也愈發不和諧,「待在家就焦躁憤怒。和家人衝突後,父親看起來又老了幾歲,衝突完又會懊悔。」但不知道怎麼改善,只好不斷往外跑。彼時他有一位相知的女友,但女方出國念建築,關係進入遠距,蔡青霖瀕臨崩潰,「後來其實沒有憤怒,而是麻木,2016年底,有個直覺,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要管,要停下來。」
強迫休息期間他和以前的朋友聯繫,觀察別人怎麼生活,這些經驗讓蔡青霖開始重組自己的價值,2017年,打算到中國工作,「此時有位朋友傳『人類動物園』的企劃書給我,我一看,覺得骨頭自身體裡熱了起來、全身發燙。」
人類動物園在百野遶境後發起,共有6個子計畫,其中一個是牢籠,需要搭建裝置藝術,以作為舞者的舞台,讓舞者在裡互動或跳舞。蔡青霖認為「人類動物園」試圖以行動對許多既定規範下的「不可以」進行提問,「比方一對女生伴侶有SM傾向,她們就在牢籠裡以舞蹈表現。」蔡青霖看後覺得欲望、情緒被釋放,「原來大家都在面對類似困境,我不孤單。」
日後他以「一支舞一個故事」的方式探索自我。某天接到莊奕凡電話說弄到華山的空間,「當時強烈想蓋房子,就去了。」蔡青霖和莊奕凡利用廢棄物在草原搭建一間木屋。小屋的門因錯裝無法同方向開啟,「要通過,必須用舞者的姿態旋身而出。」

周邊居民將小屋看成垃圾,對蔡青霖卻是孕育夢想的巢穴。於是案發後台北市政府推平草原上所有建物,蔡青霖崩潰痛哭。回想當時,他對小屋有著寄託,「應該是討厭銅臭味,覺得錢造成隔閡、阻斷人的連結;但回頭來看,看似瀟灑、脫俗,卻也帶著危險。那是另一種依賴跟上癮,當時無法看得那麼清楚,草原早在某刻就演變成我其實不喜歡的樣子。」
「都在這邊喝酒、吸大麻啦!(警察來)很快就掩護,他們卻一直說沒有問題。」案發後,梅花里長吳崑山氣憤受訪,批評草原上的各式活動脫序、失控、噪音、髒亂、違反道德。案發前,吳崑山經常檢舉,草原上的核心成員也感覺困擾,但意識與行動缺乏校正,逐漸化為草原動盪的隱患。

華山案涉及性侵、殺人、分屍
挑戰社會對惡的想像與界線
律師為何替其辯護、挑戰廢死?
纏訟4年,最終定讞
如此惡人,何以獲判無期?
早期即入草原、後因當兵淡出的藝術工作者陳楷中表示,「華山草原其實具一定程度排外性。那邊的人自成一格,帳篷的人彼此知道彼此身分。但後期草原舉辦對外的活動,開始有人進進出出,那些人的身分就相對不清楚。」草原對外開放,是希望實踐各種對自由的想像,「但因為不喜歡『界線』,所以逐漸有騷擾事件、白人酒後亂性、甚至有人尿尿到音響裡。」蔡青霖回憶,他們意識到需要界線,「但要不要承認、接受,還在交戰。」
失意的人 來到草原盼獲認同
莊奕凡後來並未強制作出管理行動。因他認為「草原初衷就是讓這裡具有某種自由創造的氛圍,自由的前提是自律,深刻的自律應該是每一個人基於實際參與,經由獨立思考後產生的理解,而非一開始就遵守規則。」案發多年後,他自嘲自己過於天真,「但當時我真的相信,因為草原的本質是『公共空間』,沒有圍欄杆、沒有限制任何人進出,也不是化外之地,旁邊還有警力政治高壓帶,雖然看似超乎常規,實際上,每個人要遵守的事情就跟全台灣要遵守的事情一樣,我認為這是常識。」
外人看來,草原是一內聚力強的集合體,實際上充滿變形—「任何人出現在這裡都可以說自己是野青眾,但也都可以不是,除了莊奕凡。」六雨說,草原開幕不久,莊奕凡父親過世,另一位藝術工作者周能安出面接手,「2人活動風格差異很大。周推動百元藝術教室,任何人都可以來教東西、比較有文創感;莊則走派對路線。」這落差日後成為外界對失序與地下藝術誤解的基底,使命案後,草原與外界一度呈現對立狀態、傷害被害者家屬,無法意識,這自詡「邊緣」的面紗,掩飾了某些人的欲望面貌。

陳伯謙是經陳楷中引薦而來到草原。陳楷中收文物、也做標本,2人因為地下文物的交易而認識。「我觀察陳伯謙喜歡自己看起來像是獵人、軍事狂、刀客、原住民、對山很了解。熱愛被崇拜與喜歡,希望在這些方面被認同。」陳楷中說。
缺乏認同,源於家庭。陳伯謙的父親是眷村子弟,好擺架子、愛喝酒,是電影工作者。陳伯謙小學成績不錯,曾在小一、小二出演殭屍片,其妹幫忙梳化,弟弟則很畏縮。陳父有家暴史,陳母常因此離家出走,陳父返家若不爽,3兄妹就得挨揍。直到陳伯謙國中,陳父較少在家,才免於皮肉痛,高中時父母終於分居,監護權歸母親所有。
陳伯謙國中開始接觸標本,考上中正高中,因課外活動多成績不良,高一被留級2次,後轉至泰北高中,共念5年。考上大學後,陳伯謙肄業,為減輕家中經濟負擔、也考慮職業榮譽性,轉至空軍官校就讀。不過,軍中派系文化讓他適應不良,大二後再度輟學,開始跟著高中時代的生物老師工作、每月賺8千至1萬元左右的生活費。退伍後,他先到社子花市從事盆栽業1年,後來跟店長出來開店,又到朋友的花店擔任設計師、成為店長。不過2、3年後,因工時過長而離職,此後經濟狀況一直不穩。
為了糊口,陳伯謙轉而投入石化業7、8年,在此認識妻子,交往2年後步入婚姻。婚後轉為保險業務員,但沒有太好的業績。案發前,他決定自行創業,但收入每月僅1萬元上下,收支不穩成為他與妻子衝突的來源,2人在案發前已冷戰多時,呈分居狀態。陳伯謙曾多次向一起玩刀具的朋友傾訴妻子「去吃外面」「把我當工具人」「在家接受情緒暴力」,案件發生前,對破裂的關係已無修補意願。
做夢的人 標榜自由毫無管制
無論陳伯謙、芽芽,或是草原上的核心參與者,或多或少,都感覺疏離。「一次我訪談周能安,問及這一代創作者缺乏什麼?周能安回:情感的交流。但我對這答案很困惑,因為他們排練時已不斷說話、卻還感受匱乏。究竟是『什麼』黏著他們不放?」劇場工作者吳思鋒觀察,那無以名狀的感受,使草原上的人自命邊緣,「但邊緣具能動性、拒絕進入中心;草原上的人具體來說較近似『邊陲』。也就是處於資源上的弱勢,隨時等待進入中心。」
陳伯謙入駐草原,便是在周能安推動教學的階段,「所以我和他不熟、他也不在我的想像內。他就是來完成個人計畫,專注蓋房子跟推廣他想推廣的東西。」命案發生後,外界批評草原缺乏審核機制才引發悲劇,莊奕凡直言難以接受「是因為草原才有命案」這樣單一連結的批評,「畢竟若有任何審核機制,陳伯謙恐怕是最符合社會秩序想像的人。」但他也不否認草原應該對陳伯謙造成質變。
根據精神鑑定報告記載,陳伯謙在蓋小木屋的2、3年前發現外公母親是賽德克族,由於陳父也曾參與電影《賽德克‧巴萊》拍攝,將此符號化為自身象徵成為他最想完成的事。為了推廣部落文化,他花費20多萬元在草原興建「野居草堂」,自稱老師或者藝術家。這樣的標籤與符碼,輔以草原獲得的鎂光燈效應,陳伯謙獲得了從未有過的尊敬與肯定。

不過,在其他人眼裡,陳伯謙與藝術的距離很遠。陳楷中說,陳伯謙的標本製作技術根本不夠精良。而紀錄片導演謝升竑在記錄草原活動時曾訪過陳伯謙一次:「他很主流,是唯一帶錢買材料來蓋房子的人、會說冠冕堂皇、要把這裡打造成文化藝術場域等語彙。」
謝升竑形容莊奕凡是個做夢的人,「他有提出願景的魅力,這對很多年輕創作者有吸引力。」他觀察到不少藝術工作者來草原等待發聲的機會,「但草原最後卻是遊樂場。案件發生前草原就歪了,這個歪不是莊奕凡的預期,但他當時才23歲,他也沒想到這個實驗會變成這麼糟跟歪。很多人不負責任、就是去消費場地,因為標榜可以自由在這裡做任何事而沒有管制。」
陳楷中認為,草原自治區試圖實驗「人在『自由』本質之下會做什麼事」。隨出入分子複雜,草原開始演變出私有化制度,而那是有些人原欲逃離的。「後來發現,人類恐怕需要資本主義,因為人不會為了公有的東西負責。許多人來此是為了反標籤、認為自由就是跟責任脫鉤。」最終陳伯謙視為精神堡壘的野居草堂,即是在這層疊複雜狀態下,化為檢方眼中的命案現場。
可疑的人 說辭違常高父盯梢
2018年6月17日,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派遣員警來到林森南路近市民大道,正對著民進黨黨部對面的華山大草原,於野居草堂中帶走陳伯謙。數小時後,陳伯謙以性侵、殺人且分屍的理由遭拘提。
「我們懷疑他很久了。」中正一分局偵查隊說明,一開始,芽芽(高小姐)僅被認為失蹤,漸進調查卻擔憂她恐遭不測。「一開始調閱華山周遭監視器去確認高小姐蹤跡,因監視器不足,花很多時間比對,甚至擴大範圍到市民大道路段等,把華山大草原的範圍都包起來,最後研判高小姐沒有離開過草原。」
根據警方記錄,芽芽於5月29日曾拜訪陳伯謙並遺留水壺於草堂。陳伯謙隔日告知她後順帶提出一要求:「我問到司法院的承辦人了,今天妳來的時候不知道方不方便帶個筆電協助我處理一下文書作業?」芽芽未正面回覆陳伯謙是否要前往幫忙處理文書作業,僅和陳伯謙說當晚要到父親的菜園摘除虎頭蜂窩。隔日,陳伯謙又問芽芽是否在華山大草原附近,「要不要來幫我看家?我去小七列印東西處理工作。」這次她帶著筆電前往、然後消失。
「家屬曾經多次詢問陳伯謙高小姐下落,陳伯謙說高小姐跟著『彩虹團體』去苗栗,家屬去尋卻撲空。」後陳伯謙供稱芽芽僅在門口跟他打招呼、將電腦寄放在草堂、未曾進去。高說:「筆電很貴重,芽芽平常都不讓人碰,所以我特別問他:『你和芽芽熟嗎?』他說沒有,豈非不合常理?」讓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開始有所懷疑。
高和警方嘗試查證,但並不容易。最後接觸者為陳伯謙,無法證成他與芽芽的消失有完全必然的關係。日子一天天過去,陳伯謙起居如常。他好好吃飯,也曾回家。芽芽回來的機會愈發渺茫,妻子失魂落魄,這薄弱線索是高唯一希望,他決定守株待兔,天天在野居草堂外盯梢。

變態的人 稱想將屍體做標本
6月17日,高和警方在草堂外觀察,「發現陳伯謙在收拾東西、懷疑他要潛逃,所以就把他找來。」中正一分局偵查隊表示,一開始陳伯謙不肯說,但對他懷柔攻勢,「相信你這幾天很不好睡。」「我們已經在懷疑你,希望你交代實情。」「如果不吐實,一輩子都會被糾纏。」後,陳伯謙自白了—
他供稱自己是臨時起意性侵芽芽後,以手勒其頸部使她窒息死亡,再藏屍於草堂的軍綠色塑膠箱。因怕事跡敗露,才決定分屍,後臨時起意,切下左側乳房跟外陰部想做標本。其餘屍塊則棄置於陽明山焿子坪。警方要陳伯謙帶他們尋屍,當日於棄屍地點起獲屍塊。警方以自白及物證宣布破案。
性侵殺人分屍已然極惡,凶手還想將屍體做成標本,如國外變態殺人魔的劇情使華山案引發輿論譁然。儘管如此,照警方敘事,這並非一宗具複雜社會結構問題的刑事案件—
衛福部資料顯示,性暴力侵害一直「穩定」存在,其中雙北、台中、高雄的都會區發生比例更是偏高。自2008年至2017年統計也可以看出,熟人加害雖占性暴力大宗,陌生人加害的比例,也持續在4.7%與9.5%間浮動。求歡不成、錯手殺人,並非首例;至於分屍雖非常見刑案,卻是掩蓋犯罪行為的一種「合理」行為。因而案發初始,長年追蹤社會案件的我沒有決定跟進。直到2019年8月,華山案一審判決,陳伯謙被判處死刑。
陳伯謙的辯護律師黃致豪替其上訴。近年他擔任多起重大刑案如鄭捷、龔重安、王景玉等加害者的辯護律師,但這些案件至少有精神疾病或社會安全網的關懷;因逞欲而犯下的華山分屍案,黃致豪逆風辯護,千夫所指。「接下是因家屬問過其他律師,沒人願意。」基於被告權利,黃致豪沒有拒絕。他說當初想得單純:「有罪案件是多數刑事律師最愛的案件,辯護策略多是認罪、道歉、求情、賠償,對律師來說義務已盡,沒有良心問題,所以初始主張認罪即可。」但當參與偵查,卻發現,「這起案子看不到對被告有利或對他不利的證據,且媒體『創作』的內容與卷宗的事實,是百分之兩百的區別。」
翻供的人 性侵分屍辯不是我
「檢察官要我們簽字,接受屍體不全。」高自芽芽消失後遽瘦八公斤,他眼眶含淚,不讓水滴落下,一字一字咬牙地說:「小腿、小腿皮膚跟臀部肌肉的部分去哪裡了。一直都不講,不是全屍。」揣測陳伯謙將屍體烹煮後吞食的傳言不脛而走,而打擊不僅於此。
陳伯謙原自白所有事是他一人所為—芽芽來到草堂,跟眾人一起喝麒麟啤酒及淡高粱。此時芽芽沒有醉,和人討論區域保存。夜晚,其他人離開,芽芽無意離去,陳伯謙讓她在野居草堂的沙發區休息。凌晨3點多,陳伯謙躺至芽芽身旁,初始2人沒互動,4點多開始相互愛撫;過程中,陳伯謙向芽芽坦承自己已結婚生子,芽芽震怒、毆打陳伯謙。他為反制,一時失控掐死芽芽、分屍棄屍。
然檢察官偵訊時他翻供,否認性侵及殺人,只有「因氣憤的指侵」。解剖驗屍,芽芽體內有精液反應。陳伯謙又改口自己死後性侵;最後一次,他徹底否認性侵殺人,指稱是一名平日講台語,英文很好、身邊常跟著一位白人的Eric下的手。
陳伯謙說Eric是華山草原要角,跟自己不熟。案發當天,芽芽到草堂寄放包包後去參加草原的活動。晚上10點半,他將草堂關上;半夜,Eric突然來借軍事防水箱。因草原上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軍事防水箱,他沒有多問就借出。約凌晨4點,Eric歸還箱子,他未交接、確認,將箱子放在草堂二天。後來陳伯謙兒子來草原找他,他才想起箱子一事,當天打開發現內有屍體、非常震驚。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是因Eric以知道他家人長相為由,要脅他配合協助處理掉屍體。
「我們認為那是辯護律師教他的辯護策略。因分屍只有輕罪。」中正一分局對陳伯謙的翻供不置可否,認為指稱主嫌另有他人是為拖延偵查進度。黃致豪則說,翻供的確始於他對陳伯謙提出的各種質疑:「追問細節是心理學稱為『認知會談』的技巧,這能分辨一個人對事件記憶的細緻度與關聯性。」追問陳伯謙性侵過程時,「很多東西他說不出來且數次說法都不一致,我當時甚至想他是不是心理變態、在愚弄辯護人。於是跟他說:『你已經在警察筆錄時認罪,不同版本不會比較有利。』後來他才說他沒做。」黃致豪聽聞困擾,「因為在社會氛圍下,他否認等於給自己判死刑。」
自白的人 警手法遭疑違程序
不同於警方所述,陳伯謙「自白」不是良心不安,而是受脅迫而成—
陳伯謙被帶回警局的6月17日下午,一名喚徐文建的男子接到高的來電。徐文建在一次爬山時認識高,高知道他十多年前曾擔任立委林國棟助理,黑、白二道通吃、人脈廣,希望徐文建「找一些道上兄弟,看可不可以逼一下讓陳伯謙抖出來。」

徐文建表示,「當下跟陳伯謙談過後,坦白說我覺得他沒有做。他覺得被害者來參加活動就不知所去他也很無辜。」徐文建說,他對陳伯謙說,若有生活上的困難或者法律上的問題願意幫忙,「但就是把芽芽交出來。」他給陳伯謙3天的時間「想清楚」,對他承諾,「你3天內把人交出來,我保證不會有人傷害你;但3天後警察就會來處理這件事。」
然當晚中正一分局所長林俊燁上門,帶走陳伯謙。陳伯謙致電徐文建,希望他到場處理,徐文建到場後勸說:「你如果跟我坦誠,我20萬元給你,不然我請兄弟來也是要花這筆錢,不如把錢給你。如果高小姐真的出事、被傷害,有另外的處理方法。高小姐失蹤已經16、7天,家屬最壞打算都有了,不要再折磨人家父母親。」
日後,陳伯謙在翻供筆錄裡說,警方找上他的問話方式,「讓我覺得Eric已經把風向導向我。加上第一時間沒有報警就錯過,所以才承認。」黃致豪表示,根據精神鑑定,陳伯謙的人格特質有做出「虛偽自白」的可能,警方的手法不僅違反正當程序,也有先射箭再畫靶的疑慮。
警方坦言,將陳伯謙帶回偵訊時手中並無證據,「是偵訊過後我們才去扣押。就算如此,我們相信陳伯謙就是犯人。除因間接證據,第一次偵訊時犯嫌會比較沒有心理防備,可信度高。至於凶刀、塑膠墊、裝屍用的塑膠袋,都確定有DNA和血跡反應才認定有證據能力帶回。」然而這樣的「確信」,與陳伯謙能否問責於死,終究仍有一定的距離。

華山案鏡射出社會對惡的恐懼,
恐懼如何影響真相,
乃至真相與平撫的關係,
社會與個體、自由與責任,
因為一場死亡產生辯證。
根據警方筆錄記載,凶手陳伯謙分屍時戴上橡膠手套,在屍體下墊塑膠墊,從關節開始,連同衣服,以野居草堂內教學展示用、一把約15公分長的切魚刀將其肢解。分屍後,以清水和肥皂清洗刀具,塑膠墊僅以抹布擦拭,並將切魚刀放在草堂。草堂被視為第一犯罪現場,然而,最後在草堂找不到「任何」血跡反應,而遭警方扣押的刀具,最後也證明其並非凶刀。
罪嫌難定 僅供述無科學證據
法醫潘志信表示,被害人芽芽體內有精液反應,確定在有心跳的情況下被強暴,「內陰部有出血、充血反應,但無法判斷是誰的精蟲。」小腿肌遺失的部分只能確定是銳器所致,「但無法判斷是怎樣的銳器、銳器是誰所有。」芽芽遭勒斃窒息,頸脖上卻無陳伯謙的指紋或DNA痕跡。裹屍塑膠布的DNA鑑定,亦無陳伯謙跡證;芽芽在陰道內約9.5公分處有撕裂傷,但陳伯謙聲稱自己陰莖短小。就算有所反應,「跟屍體性交不是一般男性做得到的事,必須要有特殊性癖好,否則難以勃起。」陳伯謙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說。

「一般性犯罪有2種可能:臨時起意的暴力型性加害者,這通常會有某種特殊情境引導加害人施行加害行為;另一種是以專門性的手段支配,這種會伴隨其他病態發展,大概出現在16歲左右。」黃致豪是台灣少數具有心理學專業的律師,在他的經驗裡,與性侵有關的案件,犯人行事不會無跡可循,「與他會談,我認為陳伯謙對異性跟性的興趣遠低於一般30多歲男性;而要犯下性侵、殺人分屍,並將50公斤的屍體搬到另一個地方卻不著痕跡,還完全去除血跡跟凶刀,這個人的人生前階段一定要經歷某些事,但是我找不到可以支持這個假設的東西。」
愈調查,黃致豪愈發在意事實與證據的吻合程度,這也使他開始相信可能有共犯存在。但中正一分局表示,監視器顯示芽芽未出草原,雖無實際證據證明陳伯謙性侵,可草堂內其他人有不在場證據,已可排除共犯可能;屍體被棄置荒郊野外多日、鄰近溫泉露頭,DNA遭破壞在常理之內;分屍時芽芽已死亡多日,血液不會隨便噴濺,草堂內無跡證亦可接受;最重要的是陳伯謙作為最後接觸者且承認棄屍,主嫌機率極高。
警方以常民可理解的邏輯反駁,但分屍既為方便運送、隱匿犯行,陳伯謙將切割不完整的乳頭、涼鞋跟分屍用的抹布丟在草堂的子母車,卻把箱子跟刀子帶到水泥地,用廁所水源洗乾淨,再把刀子放回草堂的說法亦不合理。「你會在自己家門口排便嗎?」黃致豪想起他曾辯護過的謝志宏冤案,謝志宏被控砍人40幾刀,起訴證據卻沒有其指紋、血跡與DNA。「華山案也是。整起案件,沒有犯罪現場。除了供述證據,其他都付之闕如。」檢方最後起訴證據僅有自白、芽芽父親高證言女兒要去草堂及尋獲屍體。
由於陳伯謙曾供稱自己與Eric一前一後騎車至陽明山棄屍,黃致豪請求檢方依陳伯謙繪製的肖像,調閱棄屍前後監視錄影器找出可能疑犯,但未獲同意,僅以前科犯的資料庫做比對,「後來當然沒結果。」黃致豪強調,他的工作內容不是要幫被告脫罪,「而是將他的面貌還原至法庭。因為司法審判是非人化的過程,釐清後才能做行為評量跟量刑。」
儘管無法確信陳伯謙是否為真凶,在「整起案子證據結構有很大問題」的前提下,黃致豪仍主張陳伯謙不該被判處死刑,以「直接證據不足」「陳伯謙初次坦承犯行是在正式偵訊前,應被視為『自首』」為辯論要旨,爭取判決從一審死刑改判為二審的無期徒刑。
真假難辨 自白邏輯前後不一
那是2020年4月,高在開庭後,落寞地走在台北市長沙街上。我尾隨其後,躊躇良久才攔下高請求他接受訪問。高沒猶豫,一口應允。對他而言,陳伯謙罪無可逭、必須以命償命,「沒有科學證據就不用判刑嗎?以往沒有DNA、沒有監視器,那些案件都是冤獄嗎?」
高的話語不僅表達憤怒,或也深含恐懼。採訪華山案後,我一一循著陳伯謙的偵訊內容比對證據:
陳伯謙說,芽芽到草堂借放東西後就外出,晚上沒有返回;但其他與陳伯謙同在草堂的人作證,晚上芽芽的確有拿酒回到草堂和大家一起喝酒。
陳伯謙又說,自己與Eric素昧平生、沒有他的聯絡方式,棄屍地點是當天清晨Eric以手機打開Google地圖示意給他看,2人再分頭棄屍。一日清晨,我沿陳伯謙供稱的棄屍路線前往棄屍地,轉入產業道路後,即失去手機訊號;此前,就算依地圖導航仍稍迷路。如此隱密,2人如何會合?進一步訪談認識陳伯謙的人後得知,棄屍地點是陳伯謙熟悉的獵場。若真有Eric,一位陌生人如何能準確指定陳伯謙日常出沒的空間?
陳伯謙以細節清楚的手繪肖像,試圖取信黃致豪辯護團隊相信真有Eric存在。姑且先相信真有其人,但陳伯謙與Eric不熟悉,又是半夜商借塑膠箱藏屍,陳伯謙再會Eric已是發現屍體之際,在光線不佳、驚慌失措的情境下,為何能準確指出Eric所佩戴的手錶品牌?此外,棄屍後陳伯謙作息如常,甚至與友外出飲酒、和女性拍下隔空親吻與相互擁抱的照片。若如辯護團隊引述精神鑑定,認為陳伯謙易受壓力作出虛偽自白,其棄屍後的心理素質表現,也與該結果大相逕庭。

高堅信陳伯謙將證據都銷毀、被緊迫盯梢才不得已自首。然開庭後幾日,我與高約在鄰近華山草原的咖啡店訪談,高也質疑:芽芽之死可能非陳伯謙一人所為。一個人憑空消失、沒有任何人看見,如此乾淨俐落,是他警察生涯裡少見的狀況。至於其他在草原上活動的人也認為,草堂距離水源有一定距離,要清洗刀具卻不被任何人發現,機率很低。
有口難言 稱非真凶情況複雜
一片混沌。為了釐清,我決定前往看守所與陳伯謙訪談。玻璃窗後的他,沒有我過往採訪過的殺人犯的氣質,他未罹病,看來正常,不狂躁、說話穩定,強調自己非殺人真凶、事件複雜度遠高於警方掌握,卻仍不願透露可供查證或推翻的資訊。
「我不是為了利益去蓋草堂,而發生這件事有很多複雜原因。事到如今,不希望家人、朋友受到打擾。」
「複雜的原因是指什麼?」
「就是比方有些東西牽扯利益就會變得非常麻煩。」
「不太懂。牽扯什麼利益呢?」
「就像春吶。」
「春吶?」
「對啊,就是一般人從新聞上理解的春吶。為什麼這麼多人要去春吶、跟某些人為何要去春吶。一旦牽扯利益就不單純。我一開始也沒想那麼多,可是後來接觸才發現社會真的滿複雜的。」
「所以你實際上認識Eric?」
「也是在草原上才認識的。」
「是指真正有互動的認識嗎?」
「對,但該怎麼說,就是我沒有同意一些事,所以事情才變得這麼複雜。」
「所以你原本是可以聯絡得到他的?」
「嗯,但現在事情過了2年,他應該已經出國了。」
「你說你沒有同意某些事,是什麼事?是他想要使用你的場所嗎?」
「一開始是說要租借。但是我覺得賺這個錢,因為金額也不小,然後他內容要幹嘛也沒有說清楚,我因為擔心,所以沒有同意。」
「但你不租借場所,到變成你被當成凶手,被他,我們說栽贓好了,這之間有很大的差距呢。你覺得他是為了報復你嗎?」
「也不是,這應該只是算一個小原因。但你要說整件事都不關我的事也不是,我的確也有涉入其中,只是一開始我沒有報警,就變成同流合汙了…」

跡證難尋 現場拆除只剩懸念
是否仍有殺人犯流連於外?在猶疑報導的觀點與界線時,我意識到那與審判能「辨明」的界線或有交疊。支持審判的各項工具,包括鑑定,是否能支撐犯罪預測、分析乃至理解?長年參與司法鑑定的精神科醫師王俸鋼這樣解釋:「現代法庭之所以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拆分2邊,讓2造『各為其主,努力辯護』,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於對人性、人心的瞭解—人,不可能公正。」王俸鋼表示,立場站定,什麼東西都能「愈看愈像、愈看愈覺得就是我所理解的脈絡。因而鑑定人能做的就是用科學驗證『能看見、取得、測量』的東西,然後呈現在法庭上。」
只是證據在台北市政府快速強拆現場後已不可得。華山案因此遺留複雜、衝突與懸念。對此,高極度不滿,對北市府提出國賠訴訟。
高嚴厲批評台北市政府迅速淨空華山大草原,「是標準政客行為!當初野青眾以推廣藝文活動為名在這邊聚集,卻製造噪音、妨害風化,很多人檢舉,警察的回答都千篇一律。台北市政府就是縱容野青眾,芽芽才會遭遇不幸!」
高主張,北市都更處、工務局路燈工管處是華山大草原主管機關,卻未審核野青眾的申請資格,開放大草原讓他們使用,且未裝夜間照明或派人巡邏,野青眾多次遭人檢舉,也未積極處理,最終導致芽芽遇害,求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扶養費等約1,500萬餘元。但法院認為,縱然北市府有家屬主張的怠職行為,但與陳伯謙性侵殺人造成的損害沒有因果關係,故駁回國賠之訴,免賠。
2021年10月某個深夜,高傳訊息給我。「17日,我要在草原舉辦芽芽的追思會,希望妳前來採訪。」案發3年餘,華山大草原不再是「命案現場」。途經此地,許多家長帶著孩子在此野餐、嬉遊,除非審判有突破進度,否則芽芽的死,已少掀波瀾。
追思會當天,現場掛有白布條如輓聯,約有數十位民眾自發前來,手持白玫瑰,默哀1分鐘後,將玫瑰輕放在芽芽死去的土地上。2021年9月更一審判決,陳伯謙被法院以「有教化可能性」的理由判處無期徒刑。「但他到現在都還在推託、說謊!」芽芽胞妹憤怒地說:「3年來我們看不到陳伯謙想要悔改跟懺悔的樣貌!」高與家人控訴司法不彰、訴求陳伯謙該判死刑。
芽芽家人憤懣,爭取到陳伯謙免死的黃致豪卻也深感痛苦,「法院可能聽進我們主張的證據結構問題,才用可教化作為不判死的理由。然而,若以此心證確認被告誘騙一位無辜女孩,哄騙她後,灌酒、性侵、殺害、分屍、棄屍全都包,那麼他可教化的點在哪裡?這樣的判決,是鼓勵司法偵查系統退化。不用增進科學偵查、保全現場,只要走漏風聲,順應輿論,就可以拿到你要的判決。」

華山案發前,草原上有菸、酒、舞蹈、搏鬥、較為裸露的藝術表演,這些與常民理解、被放置展演場館的「藝術」天差地別,使周邊居民在命案後,將這些行徑連結為治安死角形成的主因。時近年底縣市首長選舉,怪手入駐、警力維護秩序,媒體穿梭,摘錄片段訪問與未釐清的偵查不公開內容,終使華山分屍案衍生出多種離奇劇本。聳動有誤的描述與報導如炸彈來襲,野青眾在草原上建築的一切轉瞬崩毀,成為眾矢之的,也讓他們不知道如何面對被害者家屬。
自由難追 社會化促一夜長大
草原自治區構想發起人莊奕凡說:「一開始其實無法感覺到情緒,雜事告段落才意識到有種愧疚、但又不知道愧疚是何物的心情。我沒有見過被害者,很難產生直接的強烈情感。被責怪時也試著想要表達抱歉,但是著力點為何?一直很困惑。」外界認為是失序者誘發命案,「但被指控殺人的卻是最安於主流秩序的陳伯謙。」他認為:「回頭看,我好像把我的課題變成可被人們參與的事件。因此殺人事件到底是因為場域還是偶然,或許都有可能。」

莊奕凡認為,草原只能在台北存在。「台北是追逐者的城市,如草原是沒有終點的地方,2者都是變化的場所。草原像必要之惡,如夜生活讓白天禁錮的人得以解放。它有危險性、相對秩序是惡質存在,卻也是集體潛意識的展現。」草原讓社會看見解放跟失序的渴望,卻也凸顯極端藏有的盲目跟危險,「也讓我們意識,自由需要練習、循序漸進。」
芽芽的死如一只社會化的擾動大手,讓曾在草原上的人一夜長大。莊奕凡離開台北、返回高雄,和家人共同經營書店、修補與家人的關係。蔡青霖亦然,「案發後,草原上的人因為情緒壓力和生活壓力,輪流精神崩潰,沉澱後才發現,凡有生必有死、有創造就有毀滅,或因如此,這個社會有制度與界限。以前輕視錢,後來發現行有餘力才得以照顧別人,也才有自己喜歡的生活節奏。」
只是,動盪後而安度的始終沒有芽芽與她的家人。而無法解答陳伯謙究竟是否為真凶的我,經常夢見芽芽腐爛頭顱解剖照中,那凹如黑洞的眼眶。夢見醒來,沒有害怕,但有深深的迷惘,如訪談高時,他所轉述的一場夢。
案發第二天,芽芽托夢給她在英國的一位大學同學,說謝謝同住屋簷下30年、陪伴她的父母和妹妹,以及幫助找尋她的朋友、同學,乃至不認識的人,希望大家可以好好過生活。她說自己歷經的痛苦很短,但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愛吃美食的芽芽、笑起來甜甜的芽芽、希望社會能夠實現公平正義的芽芽,生命的最後,是以破碎的形式被迫在彎繞的山區遊蕩。儘管最後被安置在能眺望平靜藍海的靈骨塔,芽芽依然這樣說:她不知道能去哪裡,又有誰能為她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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